行政院消保處最近通過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修正案,未來建設公司要以書面說明房屋重要資訊,如漏水、輻射屋、海砂屋檢測數據、是否為凶宅等,也不可以亂用「僅供參考」等字眼,否則業者最高可能被罰一百五十萬元。
漏水、凶宅…售屋隱匿 最高罰150萬
修正案還增列,如果業者遲未交屋,消費者可以要求業者每天支付房價萬分之二的賠償金。
消保處通過罰則 業者也不可亂用「僅供參考」 遲未交屋恐日付房價萬分之二賠償金
消保處副處長吳政學說,內政部下月將公告此規範,預計明年四月起施行。新制規範對象是建商,但民眾若透過房仲業者向一般屋主買房子,一樣可請房仲業者提供相關資訊。
內政部早在二○○一年就公告「成屋買賣契約書範本」,但沒有強制力;內政部提送的「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定及契約書範本」修正案,則明訂業者若違反規定,造成民眾損失,地方政府可開罰六萬至一百五十萬元罰鍰,並連續處罰、要求限期改善。
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表示,未來業者應該要以書面說明房屋現況重要資訊,包括房屋未登記部分、漏水情形、輻射屋檢測、混凝土中水溶性氯離子含量(海砂屋)檢測、是否曾發生凶殺、自殺或一氧化碳中毒致死案、是否為政府列管的山坡地住宅社區等。
陳星宏說,許多業者銷售房屋時常以「廣告僅供參考」以及「受益面積」、「銷售面積」、「使用面積」等類似名詞迷惑消費者,未來一概不准,要清楚說明使用與所有權面積。【聯合報/記者蔡永彬/台北報導】
賣屋刻意隱瞞「凶宅」 最高可罰150萬
買賣房屋糾紛越來越多,行政院消保處最近通過「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修正案」增列了凶宅條款,未來業者如果在賣屋時,刻意隱瞞是兇宅,最高將可被罰150萬元,另外如果業者沒有按照規定的時間,延遲交屋,消費者還可以要求賠償金,多了這些規範,希望能夠讓消費者有更多保障。
一棟位在高雄市區的住宅大樓不說恐怕沒人知道,其中一層曾經發生命案,成為兇宅,但如果房屋買賣,賣家刻意不說,買到的屋主恐怕也不知道,為了避免這樣的事情再次發生引發買賣爭議,行政院消保處通過「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修正案」增列凶宅條款。
高市不動產公會理事長蔡松晏:「有些會刻意隱瞞,問題最大的就是凶宅和漏水。」根據條款規定,未來業者賣屋時必須在契約說明,是否曾經發生凶殺等死亡案件,否則可以開罰6萬到150萬元,而且可以連續開罰、要求限期改善,另外像是房屋重要資訊,漏水、輻射屋、海砂屋等檢測數據,建設公司也必須以書面說明,就連一些容易迷惑消費者的名詞,像是圖片僅供參考或是使用面積等,未來也不准使用,違反者將會因為廣告不實,被依公平交易法處分。
高市不動產公會理事長蔡松晏:「比較透明化,政府要明確,不然很難認定。」房屋買賣全面透明化,而如果業者藉故延遲交屋,消費者還可以要求業者每天支付房價萬分之2的賠償金,行政院消保處通過這些具有法律效力的相關契約規定,預計明年四月正式施行,希望新制規範能夠減少糾紛。 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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