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錢買房,真的要小心其中的風險!高雄市一名程小姐99年透過仲介買下一棟透天厝,花20萬元裝潢轉賣,才發現房子曾發生火災燒死四個人是兇宅,被買主告上法院,被判退款,損失慘重,程小姐出面指控房仲業者涉嫌背信要求賠償,房仲業者則堅持當初有盡調查義務。
程小姐花了300多萬買了房子,沒想到轉手賣出時,才發現房子竟是兇宅,還因此被買主告上法院,損失慘重,程小姐99年以356萬元向房仲業者買下四樓透天厝,花20萬元裝潢以420萬轉賣,沒想到買主查證發現,這房子在85年時曾發生火災燒死四個人是兇宅,一氣之下上法院,程小姐被判必須退款解除買賣合約,程小姐拿出當時房仲業者的屋況說明書,指控房屋仲介涉嫌背信,要求賠償。
房仲業者堅持有盡調查義務,現在會全力協調讓雙方達成共識,不過,如果最後證實房仲業者在交易上有疏失,恐怕違反民法第567條第二項及經濟業管理條例,可罰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民視新聞陳乃瑛、謝耀德高雄市報導)民視
購凶宅不知情 出售才發現求償難
高雄有一位程小姐,去年九月透過房仲公司,以三百多萬的價格買下一棟透天厝,還花了二十多萬整修,不過因為家人不喜歡這棟房子,今年五月決定出售,沒想到買方發覺,這棟房子曾經發生大火,還死了四個人,一狀告上法院要求解除買賣合約。程小姐這才發現,自己買到凶宅。
程小姐拿出當初房仲業者給她的屋況說明書,上面寫著這棟房子不曾發生火災,也沒有兇案,她質疑房仲業者隱匿事實,要求原屋主要把房子買回,房仲業者必須退還佣金,不過對方置之不理。記者找到當初賣房子的房仲公司,公司主管回應,已經善盡調查義務。
房仲業者推說,都是因為政府沒有公開凶宅的資訊,才會造成糾紛,對於退佣金的要求,也沒有肯定回應。不過這樣的說法程小姐無法認同,現在已經把資料送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如果調解不成,她考慮直接訴諸司法,討回公道。公視晚間新聞 記者呂宗芬陳顯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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