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鬼壓床 才知樓上凶宅 購屋不能退

房客鬼壓床 才知樓上凶宅 購屋不能退

房客被鬼壓,才知買到凶宅,台北市上班族劉先生7月以238萬元買下新生北路7坪套房,打算當包租公,簽完約、付完頭期款,準備與舊房客換租約時,女房客才告訴他同棟大樓曾失火兩次,還發生過凶殺案,甚至「半夜天天被鬼壓床,只是房租便宜才願意租」。

中信房屋協理王金信說,在買賣雙方簽約後,才知道同棟大樓曾發生大火,目前買方付的頭期款凍結保管於「交易安全專戶」,下週公司會由法務人員出面,將專戶內的款項全額退還買方。

劉先生昨天透過台北市議員阮昭雄舉行記者會,指稱與賣屋給他的中信房屋王姓女仲介確認聽聞的事故屬實後,曾要求停止買賣合約,房仲業者卻藉故開除仲介,疑規避責任。

劉先生說,買小套房投資,只是想保本,「沒想到,竟然踩到大地雷」!他說,當初會選這間小套房,主要是因為地段好,房子一直有人住,不用另外再找房客。

他打算和女房客換約,要求支付押金時,房客竟然跟他說:「如果押金要收兩個月,我就不想租了,這裡是凶宅你不知道嗎?」女房客還說,常常睡到半夜被鬼壓床,還好有男友陪才不怕。

他追查之下才發現,這棟大樓原本經營旅館,民國73年及85年兩度發生火災,共燒死21條人命;去年6月,樓下也發生凶殺案,出了兩條人命,「查出這些事情,我心都涼了一半」。

阮昭雄質疑,中信房屋在提供給買方的房地產標的現況說明書中,還在建物是否發生過「火災」、「凶殺」兩項勾「否」,明顯涉及欺瞞。

台北市法規會主任消保官陳碧珠表示,凶宅認定是由賣方填寫,但業者應負起查證屋況之責,誠實告知,如未告知,可要求仲介業者解約或退款。建議買家先上網搜尋相關資料以保護自身權益,或向附近鄰居詢問。自由時報〔記者劉榮/台北報導〕

投資套房卻買到凶宅

投資套房卻買到凶宅,劉先生(右)大嘆倒楣。

樓上是凶宅不能退 陳情議員

劉先生透過中信房屋,買下錦州街某棟大樓套房,與賣方簽約後,套房房客卻告訴他「這裡是凶宅你不知道嗎?」該樓曾發生火災、命案,半夜常有鬼壓床。但賣方不願解約,劉一氣之下找市議員阮昭雄陳情。

中信房屋復興加盟店協理王金信說,建築改良物的專有部分 (套房、公寓)曾發生非自然生故案件,即認定為凶宅,但賣方認為買賣標的物是套房,不是案發現場,不屬於凶宅。中信正積極與雙方電話協調,以協助解約。

該棟大樓位於錦州街及新生北路口,原本是時代大飯店,民國73年及85年發生過火災,共造成21人死亡。飯店結束營業後,改為出租套房,不過去年6月,該棟樓11樓又發生雙屍命案。

劉先生向王小姐購買該樓10樓某間7坪套房,要價238萬元,雙方簽完約,並支付第一期價款24萬元。價款仍在房仲專戶內,未支付給賣家。劉先生說,他前往套房與女房客換租約時,女房客竟說常常半夜睡覺遇到鬼壓床,還好有男友陪才不怕。

劉先生追查下,才發現該棟樓的歷史,事後他與仲介及賣方確認事故屬實後,要求終止合約。

王金信說,賣方選填房屋現狀表時,沒有勾選選火災、凶殺,大樓管理員也沒主動告知樓況,因此第一時間無法知情。【聯合報╱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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