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設施點交 委第三單位檢驗 要求建商改善

社區設施點交 委第三單位檢驗 要求建商改善

社區設施點交,委託第三公正單位檢驗,檢視買賣契約,要求建商改善,日前樺福建設推出的淡水小坪頂「環遊郡」建案,遭住戶出面指控社區設施部分未完成,多數設施甚至未維護。

民眾花大錢買房子,除了房屋內部外,社區設施好壞更是影響未來房價的關鍵,若遇到建商擺爛、不願負責,民眾除了興訟求償,恐怕也只能怨嘆當初為何沒調查建設公司信譽。

建商與管委會點交社區設施

建商與管委會點交社區設施時,管委會務必逐一記錄、建檔,以免發生「死無對證」的慘劇。

「這是現今制度的缺失。」晟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總經理陳木村表示,以目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社區設施在完工交屋後,都是由建商點交給社區管委會,除非管委會提出否決,不然少數住戶的不滿意,很難成氣候。

就現今法令而言,購屋人最後一筆交屋款並不能以社區設施未完全為由,拒絕給付,倘若購屋人執意,建商可不履行交付鑰匙的交屋程序,陳木村說:「礙於法條規範,多數住戶只能乖乖配合建商,但就社區設施良善與否的界定,不僅住戶,連管委會成員的每個人,都會有認知差距,這也就是爭議所在。」

認知差距易產生爭議

因此,若遇到社區設施出狀況,若確定屬於設施設計缺失,可要求建商改善,例如扶手不牢靠、地板會積水等清楚可見的問題。其次,點交設施時,管委會得委託第三公正專業檢驗單位,針對不同項目進行鑑定,例如牆面是否平整。

最後,住戶手中最有利的反擊方式,便是買賣契約內容,逐一檢視白紙黑字的內容與實際交屋的狀況符不符合,例如泳池有沒有無邊際等類似一翻兩瞪眼的情況,發現錯誤,便可要求建商改善,或提出其他的補償方法。

常見社區設施點交注意事項

常見社區設施點交注意事項

住戶管委會須達共識

水蓮國際物業專案經理蘇智輝直言,社區設施的問題,確實只有住戶與管委會連成一氣,才有辦法向建商索取賠償,但他也提醒民眾,切勿得理不饒人,「最好能夠雙方理性和平的找出解決方法,否則建商拍拍屁股、一走了之,吃虧的還是民眾。」

社區設施點交時,除了管委會是關鍵,建商更是掌握生殺大權的人,陳木村舉例,曾遇過建商銷售時,宣稱中庭會興建綠色迷宮的花園造景,但實際交屋後,建商卻改稱「樹木維護不易,住戶後續付出費用昂貴,故以一般庭園模式取代」。

建商的理由雖然牽強,但讓消費者很難反擊,倘若執意要重新打掉再做,耗掉的還是全體住戶時間,面對類似情況,還是只能和建商協商替代方法。

坦白說,就現有社區設施點交,花大錢的民眾還是弱勢,民眾為了避免相關窘境,除了慎選有信譽的建商,仔細思考自己的居住需求,不要受到銷售話術迷惑,以免買到蚊子設施。

如何挑選社區設施

如何挑選社區設施

消防設施
點交消防設施時,須留意使用執照有效日期與相關給水是否正常。

停車場
都會住宅常見機械車位,民眾記得查看檢查許可證,確定安全性。

電力設備
點交電力設備時,除了使用執照,也得檢查發電機油量,並利用無載測試,看斷電時候有無自動啟動供電功能。

設施出問題的處理撇步

1.界定設施缺失,直接要求建商改善或其他賠償
2.委託第三公證單位鑑定
3.以與合約書記載不符為由,要求建商改善或其他賠償
4.社區設施不符實際使用需求,要求建商改善或其他賠償
5.適度接受折衷方案,態度勿太過強硬,否則建商相應不理,將更加麻煩
6.若建商刻意躲避,只好訴訟解決,但不一定能得到理想答案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詹誌銘╱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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