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11 月 國有地標售 500坪以下解禁 業者認同學者批
為了防止國有地標售,一直被外界認為是國內房價飆漲的元凶,立法院財委會今初審通過《國有財產法》53條修正案,將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售權,改為面積在500坪以上,除專案報經行政院核准標售外,以不標售為原則。但非公用財產類的空屋、空地或無預定用途,面積未達500坪得辦理標售。
因建商財團拉高標售國有地,動輒一坪飆到6、700萬元,在各方重批政府帶頭炒房價下,行政院宣布全面停售大台北土地,但此案若通過,將衝撞行政院禁令。
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行政院於民國98年10月8日已指示500 坪以上國有土地不出售,財政部也立刻提出設定地上權、參與都市更新,並結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合作開發,與民間合作開發等策略進行開發,國有財產局已依政策執行。他強調,此修正案之通過,影響不大,原本都已在做了,只是將其法制化。
提案人賴士葆指出,國有非公用地500坪以上,目前只有大台北地區禁售,但此法案通過後,全國都可適用,他強調標售國有地「弊大於利」,而且會產生推升房價的惡因,加深貧富差距,政府不應再繼續標售,改以出租、委託、合作或信託等方式,提升土地利用價值。
同時,國有財產局也已依行政院於99年3月2日之指示,停止標售台北市區國有土地,以遏止建商炒作行為,並建立「國有非公用土地出售後之買回機制」,避免建商財團養地圈地,哄抬地價。李述德指出,基本方向早已在做,強調國有土地標售並非是帶動房價飆漲的原凶,僅少數個案標價較高,而全國標售土地不到1000筆,占全國土地出售件數不到1%,政府一定會適時調整政策方向,以更符合社會期待。
《國有財產法》修正明訂500坪面積以上的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售權,除專案報經行政院核准標售外,不得標售。 【聯合晚報/記者楊美玲/台北報導】
業者:標售解禁有利房市正常化
立法院財委會今初審通過非公用財產類之空屋、空地,並無預定用途,面積未達500坪者得辦理標售,房地產業者解讀,這表示禁售已一年半的大台北國有土地,可望解禁,此舉有利房市正常化,目前氣氛下甚至可有抑止房價上漲效果。
大台北國有地在信義聯勤土地標售之後,因各界批評賤賣國土,500坪以上國有地即全面停售。去年初,由於房市火熱,建商財團競標國有地,動輒一坪飆到6、700萬元,在各方重批政府帶頭炒房價下,行政院宣布全面停售大台北土地。
華固建設總經理洪嘉昇表示,行政院當時是為了抑制房價,但事實上,後來房價直飆,且一直居高不下,此一政策影響甚大,由於國有土地不再供應,私有地主奇貨可居,土地價格之後一路飆高,土地成本降不下來,房價也跟著下不來。
他表示,即使是現在,由於土地沒有來源,地價還是很高,立法院如能順利通過解禁500坪以下土地,房地產市場就能回到正常化。實際上,政府希望控制房價,最終仍需回到供需基本面,土地解禁,供給增加,對房價穩定也有幫助。
遠雄集團副總蔡宗易表示,這對業者是一大利多,他認為國有地標售解禁至少有兩大好處,第一是許多因國有地停售,因而停擺的土地整合、都更案都可以重新開始,第二,重新標售後土地價格有個標準,不再任由私地主漫天喊價。
他認為解禁後國有地是否會再飆天價,仍是看需求,有需求的土地就會漲,否則就沒人要。信義房屋企研室經理蘇啟榮則認為,奢侈稅以後,市場投資需求降低,國有地解禁對市場不會有太大激勵效果。【聯合晚報╱記者游智文╱台北報導】
張金鶚:國有地可出租 但不可賣
立法院財委會通過國有財產法修正案,大台北地區500坪以下國有土地解凍,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表示,現在民間土地還很多,要談賣國有土地「不應該」,更何況500坪土地在都會區不算小,國有土地可以出租但不可以拿出來賣。
張金鶚表示,政府似乎沒有釐清國有土地的角色定位,國有土地是人民的資產,存在的目的是以公共利益為第一優先,現在暫時沒有用途,不代表以後也沒有用,要活或資產運用,可以出租出去,也不須要賣。
張金鶚強調,500坪土地是大是小,必須要看地點,在窮鄉僻壤500坪不算大,但是在都會地區,500坪土地就不算小。當然,如果要處理畸零地,是可以接受的,但如果要賣土地,現在民間的土地還很多,國有土地不應該要再拿出來賣。【聯合晚報/記者仝澤蓉/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