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設SPA池噪音擾人 住戶求償建商判賠

公設SPA池噪音擾人 住戶求償建商判賠

高雄市曾姓婦人向某上市建設公司購屋,入住後發現大樓的公共設施SPA池啟動後,產生的低頻噪音造成精神困擾,因而提告求償,法院今天判決建商應賠償新台幣168萬元。

高雄地方法院判決指出,原告主張,民國94年9月間以780萬元購買這處住宅,入住後發現2樓的公共設施SPA池啟動後,因設計不良會產生低頻噪音,造成她精神困擾、失眠,要求建商改善被拒,提出請求修護費和 精神慰撫金等訴訟。

判決書表示,被告則主張,原告所指的噪音來源,不是建物本身,建物並無所謂的低頻傳導情事;而SPA池的開關可以調整,如果經適當調整不會產生噪音源,且大樓位於商業區,經檢測結果符合噪音管制標準。

判決書指出,經承審法官會同環境科技業者現場勘驗,認定SPA池啟動後會產生低頻噪音,甚為吵鬧,音量沒有間斷,令人無法忍受,認定公共設施有瑕疵,判決建商敗訴,應賠償168萬元,全案可上訴。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

SPA池噪音「像颱風」 168萬賠住戶

噪音對人體健康

長期噪音對人體健康聽力身心危害是多方面的,環保署環保局噪音管制法隨時接受民眾陳情。

高雄市苓雅區一棟大樓二樓SPA水池啟動後產生低頻噪音,三樓住戶受不了,向太子建設公司求償,法官到現場勘驗也覺得吵,「有如颱風來臨時的聲音,令人無法忍受」,判建設公司應賠償一六八萬餘元。全案尚未定讞。

曾姓女子提告指出,二○○五年九月以七八 ○萬元購買高雄市和平一路一棟集合式住宅大樓三樓,隔年五月二樓的SPA水池啟用,低頻噪音傳到她家,長期下來導致她失眠、情緒暴躁,引發夫妻口角,影響身心健康,痛苦異常。

曾女認為,SPA水池產生噪音,是因建造時未包覆水管,也未做隔音處理,設計不良;要求太子建設改善,卻未見任何有效處理,求償一九○萬餘元,包括噪音改善工程及精神撫慰。

太子建設表示,曾女所指噪音來源並非建物本身,而是社區管理委員會將SPA水池開關轉至最大產生的噪音,只要調整大小就沒有噪音,是管委會設作問題,與建商無關。

高雄法院去年六月委託鑑定公司,到曾女家書房監測,發現SPA開關開啟後,幫浦半開或全開,噪音介於四十二至六十四點六分貝,均高於管制規定的四十分貝以上。

同年十一月法官到現場勘驗,發現SPA裝置啟動前,幫浦室內寂靜無聲,啟動後不論全開或半開都很吵,法官形容「有如颱風來臨時的聲音,音量沒有間斷,令人無法忍受」。

法官認為,太子建設設計安裝SPA設施時,未注意管內水流壓力對樓板、牆壁造成管壁震動的衝擊,且未做好幫浦馬達經由空氣傳遞的噪音汙染,以致產生噪音,設計及施工顯有疏失。

法官審酌被告為上市公司,資力甚佳,應賠償曾女精神慰撫金五十萬元,加上排除損害的工程費用,共應給付一六八萬一一五○元。

太子建設在高雄市苓雅區蓋的這棟「太子文化」集合式住宅大樓,去年參加高雄市政府優良公寓大廈維護評選活動,與另一棟大樓併列「大型組」第一名。
【聯合報╱記者曹敏吉/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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