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案廣告不實「誇張」鄰捷運卻是台鐵

房地產廣告太誇張,引起行政院消保處注意,今上午公布廣告不實的案例,有個新竹的建案居然訴求當地建案近捷運,結果新竹地區尚未規畫捷運系統,附近根本只是台鐵支線;

房產廣告「誇張」 鄰捷運卻是台鐵

還有一家建設公司的平面彩繪建案廣告上的KTV麻將招待所,建造執照上本來是個機車車位;溫泉會館卻沒有溫泉,這些案例都涉及廣告不實,會先移送公平會審議,依過去案例,建設公司及廣告公司都會被處以行政罰款,且要求業者限期改善。

消保處處長劉清芳舉出幾個較明顯涉及廣告不實的案子,例如專住廣告公司代理銷售興富發一品莊的案子,一品莊是建造執照地下一樓是機車車位,可是建案銷售現場提供的平面彩繪示意圖,卻是KTV麻將招待所,明顯違反廣告不實。

也有部分業者強調消費者可入住溫泉會館,但實際上沒有任何溫泉。有一個新竹縣的房產銷售廣告,明明寫的是位於捷運紅線沿線,實際上卻是台鐵支線,相當離譜。

消保會這次送交公平會的8家業者,包括新富利廣告公司(捷運悅境)、好漾廣告公司(越世紀)、專住廣告公司(一品莊)、璞石開發公司(三和硯)、摩根廣告公司、翰成地產王公司、甲桂林廣告公司、新浩思廣告公司,上述幾家公司分別因為廣告不實,且因廣告主涉及建商及代理商,因此被送交公平會處理。

行政院消保處今天公布不動產經紀業的廣告調查結果,統計從今年1到3 月為止,共抽查621家,當中就有65家不合格,不合格的情形以建築物平面圖與示意圖不相符最多,目前消保會已將8 件案子送交公平會調查,其餘則透過罰款與限期改善解決。

在這次查核對象中,仲介直營店有10家不合格,仲介加盟店也有10家不合格,而代銷業者則有45家不合格,不合格的情形有「廣告未註明經紀業者名稱」、「廣告與委託契約書內容不相符」,以及「廣告、市招或名片等明顯處,未註明是加盟店」。
【聯合晚報/記者張博亭/台北報導】

1成賣屋廣告涉不實 6家遭開罰

行政院消保處今天公布查核621家不動產經紀業廣告查核結果,高達1成、65家不符規定;當中8家因建商涉入,移公平會調查,另已有6家被開罰,情況包含廣告價高過承銷契約價格。

行政院消保處處長劉清芳表示,房價居高不下,消保處特地請內政部於去(2011)年3月訂定「不動產經紀業查核計畫」,督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不動產經紀業廣告查核。

自今年1到3月止,共抽查621家,符合規定者計556家、占90%;不符規定者計65家、占10%。

再將查核對象依仲介售成屋、代銷預售屋分為3類,其中「仲介直營店」查核188家,178家符合規定、10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為5%。

其次是「仲介加盟店」查核276家,有266家符合規定、10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為4%。

不合格率最高的是「代銷業者」,共查核157家,有112家符合規定、45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29%。

與會的內政部視察蘇貴香表示,依職權區分,仲介業所做廣告及建商已全權授權代銷業者賣屋所涉廣告行為,歸內政部主管;相關案件確認開罰者,則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款」,交地方政府調查確認後,可罰新台幣6萬到30萬元,已開罰6案,罰6萬或7萬元。

已開罰樣態部份,她說,例如台北市的仲介直營東龍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所售案件的契約價格2000萬元,但廣告卻標示2500萬元,廣告不實,也恐哄抬房市價格。

另一類型則是所做廣告與實際建造內容不符,例如新北市代銷業者元喬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所售案件廣告標示的餐廳,實際上竟是機房。

此外,她說,代銷部份若建商也涉入,則歸公平會主管,目前共移交8案予公平會處理,處理中的類型包含新北市某案,將實際上要建為機車位的空間,廣告標示成招待所;若確認違反公平交易法,將罰5萬到2500萬元。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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