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部升格三都 地價稅暫不動 102年才會調整

中南部升格三都 地價稅暫不動 102年才會調整

今年地價稅將於11月開徵,財政部賦稅署表示,在102年新的公告地價發布前,台中縣市、台南縣市及高雄縣市等合併升格三都,地價總額仍可按未合併前各縣市公告地價分別計算,稅負不變。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直轄市、縣(市)擁有的土地地價總額超過當地累進起點地價,須依超過累進起點地價的倍數,按累進稅率來課徵地價稅。地價稅基本稅率為千分之十。

財政部賦稅署副組長樓美鐘指出,由於最近一次的累進起點地價依99年公告地價計算,下一次公告地價要等到102年,因此,新合併升格的台中縣市、台南縣市及高雄縣市等三都民眾持有土地的地價總額如何計算?經與內政部會商後決定仍可按照合併前各縣市公告地價分別計算,到102年之前維持不變。

『在102年之前地價稅開徵,在台中、台南、高雄三都地價仍按未合併前稅負,不會受影響,仍分別計算,102年開始就會合併一起了。』

舉例來說,原本在台中縣及台中市都有土地的地主,目前仍可按不同縣市分別計算地價總額,但在102年新的公告地價出爐後,必須合併計算。 【中廣新聞/黃悅嬌】

升格三都地價稅暫不動

新合併升格三都地價稅暫不動

縣市合併地價稅102年增

縣市合併升格後,一些區域性的稅制變動,都必須慢慢調整適應。今年11月要開徵地價稅,財政部與內政部協商,合併升格的縣市地價總額,可按合併前的各縣市公告地價分別計算。所以,合併升格縣市的地主稅負不變,最快102年才會適用新制。

地價稅的基本稅率為1%,在計算地價稅時,同一直轄縣市的土地地價總額必須合併計算,也就是說,過去如果我在台中市及台中縣各有一筆土地,在台中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之後,我就變成在台中市擁有兩筆土地,地價稅稅率不大一樣。

地價稅的課稅依據為公告地價,每三年公佈一次,基本稅率為1%,如果超過縣市政府公告的「累進起點地價」(基本上大概是平均地價),就不能適用基本稅率,而要按累進稅率來課稅,累進稅率從1.5%到5.5%不等,比原先的1%高出不少。

財政部官員表示,台中縣市、台南縣市及高雄縣市等3個合併升格的直轄市,當地地主若擁有不只一筆土地,舉例來說,甲同時擁有台中縣及台中市各一筆土地,分別計算均未超過累進起點地價,但合併為台中市後,2筆地價加總的金額超過累進起點地價,就無法按基本稅率1%課稅,必須自1.5%起跳。

官員舉例說,台中市99年的累進起點地價為284.4萬元,台中縣為109.6萬元,合併後的累進起點地價約為161萬元。在台中縣市各擁有一筆或數筆土地的民眾,合計地價超過161萬元的累進起點地價,就要適用較高稅率繳稅。依此來看,勢必增加土地所有權人的地價稅負擔。

不過,財政部與內政部協商後同意,公告地價每3年發布一次,最近一次是在99年,下一次公告則是102年,為維護合併升格縣市地主的權益,合併升格縣市在102年以前,地價總額可採合併前的分開計算的方式,這幾年不會增加合併升格縣市地主的稅負。

縣市合併的成效,目前似乎還沒有感覺,統籌分配款的期待效應,尚未延伸到公共建設,所以對於房價有還沒有影響。合併縣市的地價稅,預計在102年會開始增加,希望屆時縣市合併效果已顯現,房價的增幅能夠cover地價稅漲幅。新聞提供:住展房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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