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州廳再利用案 議員批為財團打造

台中州廳再利用案 議員批為財團打造

台中市府推動州廳與附近建築群再利用案,傳出規劃報告建議把原台中市議會等建物「全數拆除」,不但民進黨議員黃國書痛批這是「為財團量身打造」,前議長張宏年更氣憤的表示,市府當初是說要把州廳及議會做整體規劃,議會才同意把議會大樓交給市府,如果最後只保留州廳卻拆掉議會,他會反對到底。

台中市長胡志強在上任市長任期內拋出「州廳再利用」的議題,並傳出香港的投資集團,有意在州廳做古蹟旅館,市府也表示希望今年內完成都更、招商計畫。

台中州廳再利用案 議員批為財團打造

台中州廳再利用案 議員批為財團打造

讓出完整街廓? 議員斥離譜

最近,市府委託建築師事務所及資產公司所做的規劃報告出爐,卻讓人驚訝的發現,除了被視為古蹟及歷史建築的州廳及附屬建築群外,包括原台中市議會、目前的地方稅務局及周邊知名的銀行及三民路、民生路的日式舊宿舍,都要「全部拆除、以利整體規劃」。

議員黃國書昨天質疑:「這太離譜了!」他說,新加坡的古蹟旅館,也是依據原有的歷史建物強化其思古的幽情,但市府目前的規劃,看來並沒要讓整塊聚落呈現「歷史城」的特色,反而是要議會大樓等建物,「讓」出完整的街廓,去蓋飯店、商場、甚至辦公大樓。

他質疑,台中市如果到處都有可蓋五星級的飯店、百貨公司、精品店甚至高樓層的辦公大樓的地點,市府執意把這些消費賣場弄到州廳、議會來,「能賺錢嗎?有意義嗎?」他提醒,市府不要最後把該保留的建物都拆掉了,最後投資者沒有來,那市府就「糗大了」。

而前台中市議會議長張宏年則直接表示反對。他表示,這棟議會大樓是在民國六十一年落成,四十年來,多少重大決策、多少位市長、議長及議員在這棟建築物內議事,當初議會是相信胡志強市長的規劃,才同意「把議會大樓交給市府」,但如果最後卻是「要把大樓拆掉」,他一定反對到底。

蕭家淇:將尊重民意再評估

副市長蕭家淇則表示,目前這是規劃公司提出的建議案,讓出完整的街廓,是希望提高投資者的意願,但如果地方及議員對於拆掉原議會大樓有意見,市府會再做評估,以舉辦公聽會等方式,了解地方的意願及取得共識。〔自由時報記者唐在馨/台中報導〕2011/05/27

臺中州廳及其附屬建築群空間再利用案

目標:

1. 以臺中州廳再利用帶動舊市區再生。

2. 復甦老舊市區都市機能。

效益:

透過本案的進行引進民間資金投資臺中州廳及其附屬建築群再利用,帶動舊市區再生、復甦老舊市區都市機能,並達成維護歷史古蹟之功效,成為國內歷史空間再利用之典範。

工作進度:本案刻發包進行都市計畫變更、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作業,訂於4/30召開評選會。

內容:

臺中市政府預計於 2010 年 9 月搬遷至七期重劃區之新市政中心,屆時,搬遷後的臺中州廳及附屬建築群將成為擁有豐富文化資產的閒置區域,形成亟待再利用開發的區塊。

本區乃本市歷史建築密度最高,文化氣息最濃厚之區域,原市府積極爭取故宮分院於本處設置,但未獲中央支持;故改朝先以都市更新權利變換方式取得土地、再以設定地上權方式徵求民間投資開發。

因台中州廳為市定古蹟,依法只能原貌整修不能改建,故拆除重建開發的重點將落在緊鄰之稅捐處、市議會現址及市府附屬辦公廳舍。本案規劃範圍包括民權路、三民路、民生路、市府路所圍街廓,扣除中華電信、黎明大樓等佔地約4公頃左右。
臺中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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