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統計,平均每10個租屋族就有6、7個會遇到租屋糾紛,最常遇到的狀況就是合約中都明訂要回復原狀,房東就巧立名目扣押金,但消保官說,如果東西是 正常使用、自然耗損,房東無權要求房客賠償全新的物品。 東森新聞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R3asjvr_WAaxwJYEDV_Bf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