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秉怡:弱勢者居住正義 朝野更該關心協助

呂秉怡:弱勢者居住正義 朝野更該關心協助

一位年值古稀,舉目無親的老奶奶,原本落腳於地處僻遠,環境髒亂的破舊工寮。崔媽媽的社工花費極大的心力協尋老奶奶的新居,終於在愛心房東與善心搬家業者的幫助下,覓得雖然狹窄,但遠較工寮適居的「新房」。

此案例非但突顯政府住宅政策的嚴重不足,面對台灣住宅市場的高度商品化,當前「居住正義」除了口號外,朝野兩黨都還有很大的努力空間。

弱勢租屋

重劃區內年久失修即將拆除的廢棄工寮

 

案例:王奶奶的工寮

幾個月前,一位70歲的老奶奶,因後母身分被無血緣關係的子女趕出家門,流落街頭,展開了一連串艱辛的找屋歷程。由於年事已高,無固定工作所得,生活費必須依靠社福津貼,以及從事資源回收賺取的微薄收入,每個月最多只能拿出4000元來租屋。即使身體仍硬朗、行動自如,但在找屋的過程中四處碰壁。

幸而善心人士的幫忙,在板橋重劃地的破舊工寮旁,用回收的雜物搭建了簡陋的棲身之所,後社福中心社工數度訪視下,發現環境髒亂不適居住,再加上住所隨時可能面臨拆除,打算安排王奶奶進入安置機構,可是王奶奶卻認為自己身體健康不需安置,意欲自行在外租屋,因此社福中心將奶奶轉介至崔媽媽基金會。

社工得知她的處境後,到處詢問房東,是否有便宜、安全的租屋處,讓「獨居且無子女供養的老奶奶」租住。最後,終於找到一處願意出租給弱勢者的集合雅房(當然居住品質仍稱不上適宜),勉強解決居住問題。

租屋市場冷淡 弱勢團體求助無門

這樣被租屋市場排除、轉來轉去租不到房子的故事絕非個案,據內政部調查,全國屬經濟或社會弱勢家庭、又無自有住宅者,合計32.8萬戶;然而社會住宅卻不到7千戶,顯見需求與現況的差距極大。

事實上,台灣的民間社會雖充滿愛心,但租屋市場(或整體的住宅環境)對老年人、身心障礙者、或單親家庭等弱勢者極不友善;往往房東一看到是年長者,不問是否有能力負擔房租,也不管是否有生活自理能力,便會理所當然地拒絕。

在我服務的基金會裡就遇過社工在陪同長者租屋的過程中,本來房東已經答應看屋,結果在上樓梯時,老爺爺不小心「頓」了一下(還稱不上拐到),房東就慌忙找理由,說自己的房子有多不安全,試圖勸退。

我們很容易便把責任歸咎於房東沒有愛心,但更該檢討的,是政府在住宅政策的失能—住宅政策並沒有把亟需協助者,視為首要支持對象。例如,內政部有提供「租金補貼」方案,但每年只有一個半月的申請期間,對前述緊急情況難有幫助。又如,台北市、新北市政府推出「公營出租住宅」,是用公有土地來興建住宅,號稱以市價七折出租,乍看可以幫助弱勢者找到安居之所。

但細究其內容,超過45歲就沒有資格申請,每月租金更從1萬元起跳,有意無意地排除弱勢者在申請對象之外。民間團體已多次抗議這種不合理的資格設定,但得到的回應都是,「怕周邊社區反彈」,「考量財務的可行性」,或是「給年輕人住才有輪轉的機會」(意思就是給老年人住會賴著不走),其思維表露出對特定族群的歧視與懼怕,跟那些不讓老人租屋的房東如出一轍。

政府的一個重要責任,是做市場做不到的事情,當仁不讓作為弱勢者的靠山,協助與反對者溝通。但如果政府提供的出租住宅都帶頭歧視弱勢者,不給他們適當機會,然後對外宣稱自己做不來,須透過市場來解決,這是政府的自我卸責。消除社會對弱勢者的歧視無疑是長期的社會工程,但期勉朝野從心出發,為弱勢團體找尋自己的家。 (呂秉怡、黃明欽、江尚書、編輯整理)Yahoo!奇摩房地產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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