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昨天邀集相關單位就「以房養老」相關細節進行討論;據指出,除台北市、新北市及高雄市外,台中市亦將納入今年度以房養老試辦之列,試辦戶數亦自原規劃的一百戶,增加到一百廿、一百卅戶。
同時,在前述四大都會區中,以台北市的房價較高,不排除調高北市的房屋價值上限,自原規劃的一千萬元以下,往上調升,預計將調整到一千二百萬至一千五百萬元;不過確實的房屋價值究竟要調高到什麼水準,目前尚未定案,房齡則不限。
內政部於二月中旬宣布,今年內將開辦「以房養老」,年度預算為三千三百萬元,初期將先在台北市、新北市和高雄市等三地試辦;但因台中市政府表達要加入,因此,內政部原則決定,也將台中市納入以房養老試辦之列。
所謂「以房養老」,就是申請者先把名下的房子抵押給政府,再由政府每月撥一筆款項供申請者生活等所需;至於政府每個月撥給款項的高低,則依不動產的估價金額而定。
至於哪些人可以申請「以房養老」?據了解,將以手上沒有現金可生活,但名下有不動產且無繼承人等的六十五歲以上老人,作為相關單位「鼓勵」或「介紹」的對象。
「以房養老」的最大的好處,是名下有不動產的老人,經申請核准後,只要把房子抵押給政府,在不必再支付任何費用的情況,每月即可領到一筆錢,「把不動產變成動產」;更重要的是:可以繼續住在自己的房子,靠年輕辛苦打拚而來的房子養活自己,而且是「活得愈久領得愈多」。【聯合報/記者羅兩莎/台北報導】
以房養老/房子可續住、活越久領越多
至於屋齡、房屋價值及利率水準等方面,相關人士說,目前唯一確定的是抵押的房子「屋齡不限」;但不動產的價值不能太高,初步規劃為一千萬元以下。至於房屋價值上限及利率水準,內政部將與相關單位開會後,才會定案。
究竟那些老人可以申請「以房養老」?將來內政部社會司每年在審核老人津貼時,如碰到不能領老人津貼、但符合申請「以房養老」條件者,例如:手上沒有現金可生活,但名下有不動產且無繼承人等,相關單位就會「鼓勵」或「介紹」這些單身老人申請。
土銀指出,七月一日「以房養老」開始試辦,凡是符合申請資格、且有意申請者,可先向縣市政府提出申請,並在聽取相關人員解釋細節後,再由縣市政府核發證明文件,申請者只要憑相關證明文件到土銀辦理即可。
相關人士解釋,「以房養老」申請者,必須先把名下的房子抵押給政府,以後再就由政府每月撥一筆款項供申請者;至於每個月撥給款項的多寡,是依不動產的估價金額而定。
土銀說,將委託不動產公司估價,並交由精算機構核算後,核定申請者每月可以領多少錢。
以房養老的最大的好處,是申請者不僅不必支付任何費用,以後每月還可以領到一筆錢,就是「把不動產變成動產」;更重要是:可以繼續住在自己的房子裡,而且「活的越久領的越多」。
舉例來說,王先生若在六十五歲時就用名下價值八百萬元的不動產抵押給政府,「用自己的房子養老」;如果他活到九十歲,就一直領到九十歲。但他過世後,當初抵押給政府的房屋將收歸國有,交由國有財產局處分。【聯合報/記者羅兩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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