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台中大肚山 堆積8層樓高 30萬立方公尺有毒廢棄物

驚!台中大肚山 堆積8層樓高 30萬立方公尺有毒廢棄物

30萬立方公尺 棄置大肚山,有毒廢棄物 堆8層樓高,環署預估花10億才能清除整治,環保署破獲十年來最大宗有害廢棄物傾倒案件,約二十至三十萬立方公尺有害事業廢棄物以「魚目混珠」方式,傾倒在位於台中沙鹿地區,由「現有石業公司」經營的土資場之中,造成重金屬污染,估計要花費十億元清除整治,相關人等都移送法辦,環保署初步判斷並未污染地下水及鄰近農田土壤。

沙鹿棄土場非法傾倒、掩埋事業廢棄物

嫌犯利用35噸營業貨運曳引車、挖土機在台中市沙鹿區的棄土場,非法傾倒、掩埋事業廢棄物。

遭非法棄置大量有毒重金屬廢棄物的「現有石業公司」土資場,號稱全台灣第一家合法的棄土場,位於國道三號沙鹿交流道南端的東側坡面溪谷上緣,屬於大肚山區,位置相當隱密。

估計違規傾倒一萬五千車次

以一輛砂石車每次載運二十噸計算,三十萬立方公尺的有害廢棄物,大概要載運一萬五千車次,環保署估計違法傾倒時間長達六至七年,幾乎一到天黑就開始傾倒,六月八日被查獲時,現場是一座高達二十公尺、約八層樓高的小山,面積約二公頃,並散發陣陣惡臭,令查緝人員作嘔及差點昏倒。

合法土資場掩護非法6、7年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總隊長陳咸亨表示,違法傾倒的地方是土方資源回收場,應該堆置「乾淨的廢棄土」,譬如河川淤泥,而非事業廢棄物。

由於位處偏僻,業者在場址外周圍均有裝設監視器,該公司更於場址內飼養數隻黑犬,埋伏人員若靠近或有任何風吹草動即會咆叫不停,環保警察歷經五個月的埋伏監控,六月八日出動查緝,將現有石業及上游業者陸昌化工負責人及員工十五人移送法辦,目前八人被收押。現有土資場負責人王金鎮矢口否認涉案,辯稱係遭偷倒。

「現有資源回收場」內的棄土。

「現有資源回收場」內的棄土。

鎘超標20倍 鉛銅也超出10多倍

環保署中區督察總隊大隊長江祖農表示,現場採六十六個樣本,有三十三個檢驗出鎘、鉛及銅。其中鎘最大超標二十倍,鉛及銅超標約十至十二倍。

台中市環保局表示,九十二年查獲業者違法收受廢爐渣,九十四年終止其執照,九十九年發現仍有偷倒行為,即移送地檢署偵辦;未受污染的營建廢棄土只要復育即可,遭污染及有害廢棄物未來將送到位在高雄的有害廢棄物處理場,運送車輛屆時都會以GPS定位。

民眾憂心地下水受污染

環保團體認為周遭農地、河川及地下水恐遭污染,要求擴大調查範圍,並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台南社大老師晁瑞光表示,現場污染種類太多,他現場檢測被污染土壤,鉛超標三至四倍、鋅超標十倍、銅超標十倍、鎳超標二至三倍。

「現有資源回收場」內的棄土。

「現有資源回收場」內的棄土。

台灣生態學會秘書長蔡智豪表示,這些遭棄置的有毒廢棄物周邊都是地瓜田。農糧署也已檢測出周邊地瓜、地瓜葉含鎘、鉛等重金屬,不過此檢測僅局部採樣,地方民眾憂心污染範圍不僅於此,亦可能深入地下水,危害台中沙鹿地方民眾健康,且未檢出的有毒農產品也可能流入市面,影響甚大。〔記者劉力仁、張協昇、張菁雅/綜合報導〕

驚!台中大肚山大量有毒重金屬廢棄物汙染「農作物」

地點:立法院中興樓103室 時間:2011/7/21(四)09:30~10:00
發起團體:田秋堇立委辦公室、台灣生態學會(蔡智豪秘書長)、台南市社區大學(黃煥彰教授)、主婦聯盟台中分事務所(楊淑慧主任)、荒野台中分會(謝玟倩秘書)

今年(2011)6月8日檢警破獲台中現有石業、陸昌化工廠涉嫌低價為廠商處理重金屬廢棄物、非法傾倒,汙染區域之一位於國道3號沙鹿交流道南端的東側坡面溪谷上緣,高度近八層樓。

棄置大量有毒重金屬廢棄物的「現有石業公司棄土場」於場區告示標榜號稱1993年經環評為全台灣第一家合法的棄土場。大量的有毒廢棄物週邊都是地瓜田。台南社大晁瑞光老師現場檢測汙土,數據為鉛(Pb)6,441ppm、鋅(Zn)20,100ppm、銅(Cu)4,354ppm、鎳(Ni)556ppm…。

目前農糧署也已檢測出周邊地瓜、地瓜葉含鎘、鉛…等重金屬,此檢測僅局部採樣,地方民眾憂心汙染範圍很大,亦可能深入地下水,危害台中沙鹿地方民眾健康,且未檢出的有毒農產品也可能流入市面,影響甚大,為此台中環保團體特別北上召開記者會、陳情,讓社會大眾及政府相關部門瞭解此汙染事件的嚴重性。

針對沙鹿「有毒重金屬廢棄物」之污染事件,台中環保團體訴求如下:

(一)宣告污染事件

請環保單位及各相關單位即時介入調查,針對污染場址下游及鄰近可能受到空氣、土壤、地面水、地下水污染範圍之地主、民眾及相關村里,進行污染事件通知。讓更多當地民眾了解此污染情形,亦可對當地飲用地下水、農作物能有所警示。

(二)規劃緊急應變措施

時值颱風季節,若豪大雨降雨沖刷將可能導致污染物溢散擴大災情,應於污染物土堆舖設防水布覆蓋,並於土堆基部設置防止逕流水沖蝕之防水構築(沙包),避免因下雨導致山谷下游地區嚴重污染擴散。

(三)地下水、農作物污染即時檢測
避免民眾飲用地下水、或食用受污染之農作物,應施以立即監測,避免造成當地居民衛生安全之威脅。

(四)「台中現有公司棄土場公告」應公告為整治場址(有立即為害性之污染場址)
政府單位須直接行動,包括採與緊急應變措施及啟動污染場址整治計畫。

(五)污染範圍調查
其調查項目建議包括1.廢棄物之種類、性質、數量分析,2.土壤調查:包含廢棄物堆下方、外圍土地、及鄰近地區田地,也包括逕流水路之土壤分析。3.水質分析,包括河川水及地下水,需調查地質資料、地下水水文、流佈、流向、流速及受污染範圍分布等,4.空氣品質5.鄰近地區農作物污染調查。 公民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