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稅 政院通過,藍黨團:不讓快速過關

奢侈稅 政院通過,藍黨團:不讓快速過關

奢侈稅來硬的,申報不實罰3倍,行政院院會上午通過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草案,這是外界俗稱的奢侈稅條例。依據草案,持有兩年以內的非自用住宅房屋及座落的基地,將被課徵10%到15%的奢侈稅,若炒作依法得核發建照的都市土地,會被課以相同稅率的奢侈稅。

奢侈稅

奢侈稅,到立院會不會大打折扣,人民等著看

一定金額以上的小客車、遊艇、飛機、象牙、毛皮及家具,或高額的消費勞務,都將被課10%的奢侈稅。

草案中注入「劫富濟貧」精神,在草案中規定,這個特種稅稅課收入將循預算程序,挹注社會福利及救助。行政院長吳敦義說,這具有改善所得分配的社會意義。

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最近部分地區房價被不合理哄抬飆漲,這不是正常現象,因此想建構新的特種貨物與勞務稅,讓短期移轉非自住的房屋,讓它交易頻率能夠緩下來,許多高額的消費行為過於奢華,也透過稅的方法,讓高物價帶動的奢侈感受有所回應。

李述德說,部分地區房價不斷上漲,是因為短期非自住的房屋的移轉頻率很大。依據資料,一年約有二、三萬件交易量,造成房價被哄抬。草案規定持有兩年以內非自用住宅房屋及其坐落基地、依法得核發建照之都市土地,在所有權移轉時,按銷售價格課徵特種貨物稅,如移轉時點是在1年以內,稅率15%,如果是逾一年但在兩年以內者,稅率10%。

依草案,不動產的特種貨物稅的課稅的主體,是銷售不動產的所有權人,即賣方,賣方必須在訂約日之後30天內自動申報,如果未誠實申報,一旦被查獲,將被處以三倍稅額的懲罰。

為避免錯殺無辜,草案訂有九項排除條款,讓合理、常態及非自願性的移轉不會被課奢侈稅,但另外再加上一項其他經財政部核定者的條款,讓財政部可以有裁量權,可以對法條未能規範到的樣態,核定不必課奢侈稅。

至於是哪九項情況免課,草案未完整公布,目前暫無內容,主要是參照土地稅法規定,所有權人與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一處自住房地、農舍、公共設施保留地徵收前之移轉、因強制拍賣、繼承或受遺贈取得之房地、營業人興建房屋完成後第一次移轉、銀行處分因行使抵押權取得之不動產等。 【聯合晚報╱記者黃國樑╱台北報導】2011/03/11

藍黨團:不會讓奢侈稅快速過關

行政院院會通過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 (奢侈稅),送交立法院審議。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雖然是執政黨黨團,立場與行政院希望快快通過立法不同調,黨團表示,不會讓它快速過關,一定會詳加審查,不會傷及無辜,也不放任黨團成為行政機關的橡皮圖章。

國民黨團書記長謝國樑說,立法院本會期初,國民黨中央黨部舉行行政立法會議,當時並未將奢侈稅列為優先審查法案。這項法案是倉促成軍,還有一些可以討論的空間,不會在立法院立刻過關。

謝國樑說,這項法案是回應社會大眾期待促成,除了要有效打擊投機的利益取得之外,也不希望傷及無辜。部分國民黨立委對於這項法案還有意見,擔心影響地方發展。法案打擊投機的精神不變,還有很多細節要斟酌。

出身新北市中永和地區的國民黨立委林德福也說,這項法案的確會對不動產的購買發生影響,青年安心成家的貸款額度已經掉了五成,這些人不能說是投機客,但的確受到影響,這都是要細細討論的,絕不能傷及無辜。

財政部長李述德上午表示,對於民眾建議奢侈稅應有不溯既往原則的規定,因為奢侈稅是以銷售時點或移轉時才課徵,沒有追溯不追溯的問題,要看持有時間是否超過一年或兩年,做為是否核課的原則。為宣示政府健全房市發展,不必訂定落日條款。

他表示,有人建議是否應分地區或訂定金額門檻,但因房市關鍵問題是漲幅大小,不是金額大小,只要是短期移轉非自住的房地產,各地區都有,只是量多量少的問題,雖然大部分都集中北部,如台北市、新北市某些地區,中南部相對比較沒有,既然沒有,就沒有影響,不必分地區或金額。

他表示,也有人認為應該是有賺錢才課稅,但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是一種交易稅形態,是營業稅,有沒有賺是另一回事,不論賺賠的問題,目的就是希望加徵這個稅,讓相關交易行為回歸正常,避免高房價、短期移轉的行為,讓房市趨於不正常。

對於如果是因失業被迫賣房子是否也要課奢侈稅,李述德表示,草案中有「其他經財政部核定者」的概括性規定,可以對法案未規定到的其他合理、常態、非自願情況有所補救,因為樣態太多,無法一一規定,有前述這條款可以避免 傷及無辜。

對於不誠實申報,他表示,凡走過必留下記錄,一定可以被查到,大家應依法申報,否則會被罰三倍的稅額。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對於奢侈稅立法有疑義,李述德表示,大家可以一起指教,讓它越修越好,如財政部堅持的是不好的東西,那也不通,財政部尊重立委意見,因為他們代表民意,可從各種角度給財政部正面意見,讓法案更可行,但目前以草案的內容言,已是一個可行的草案。 聯合晚報【記者黃國樑/台北報導】2011/03/11

相關報導

奢侈稅/優貸後打房 捉小放大 人民還有多少期待

奢侈稅草案 儘速立法 二年內房屋買賣 採「良心申報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