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養地 金管會四招管控

保險業養地 金管會四招管控

金管會加入政府打炒房的陣容,昨(1)日預告對保險業養地採取四項新的管制措施,一旦保險公司購買素地(即尚未開發的空地),須增加自有資本計提,加重增資壓力。新規定最快在農曆春節後上路。

壽險公會統計,壽險業持有素地金額共約800億元。預期保險業者為符合新規定,這些素地近期不是會加快興建大樓的腳步,就是出現拋售潮,對不動產市場有一定的影響。

"金管會主委陳裕璋"

金管會主委陳裕璋

壽險業者指出,目前持有素地金額較大者,主要是大股東具有建商背景的保險公司,產、壽險公司都有。

政府部位打炒房一棒接一棒,在中央銀行推出房市調控計畫、財政部實施空地稅之後,金管會也祭出打擊保險業炒房新措施。

按照現行規定,保險業購買不動產,必須在「兩年內即時利用,並有收益」,金管會昨天預告新版的「即時利用並有收益」的認定標準,被視為金管會打擊保險業養地的「緊箍咒」。

首先,保險公司購買素地,若是作為停車場、出租廣告等利用方式,將不再符合「即時利用並有收益」的規定。

第二,提高保險業買入不動產之後的收益率門檻。原本規定,保險業購買不動產後的收益率,不能低於中華郵政公司2年期定儲利率,新規定是還要再加2碼(即0.5個百分點)。目前為1.705%。

第三,保險公司購買素地,必須是附有建造執照、且可以立即開發的土地,並於取得後六個月內開工。

如果是可以獨立興建、且無須再與鄰地合併開發的土地,必須在取得後九個月內送件申請建造。

第四,現行保險業購買不動產,計算資本適足率(RBC)時,其風險係數為0.0744,如果買的是素地,風險係數必須加計30%。

若保險公司購買素地之後,無法符合「兩年內即時利用並有收益」的認定標準,必須在屆滿兩年期限前兩個月,向金管會申請專案報核。經金管會核准展延期限者,其RBC風險係數仍要依照展延次數每次再加計30%。

保險局副局長曾玉瓊表示,上述四項措施中,第四項資本適足率的計提,保險公司將從計算今年12月31日資本適足率時開始適用。其餘三項,將按照行政程序對外辦理預告之後即實施,預估最快農曆年後就可開始實施。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2011.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