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全面加稅/財部:1年內移轉加重課稅及多項房產加稅

房地產全面加稅/財部:1年內移轉加重課稅及多項房產加稅

改善所得分配房產全面加稅,改善所得分配惡化趨勢,財政部擬多管齊下,將以租稅手段抑制不動產漲價利得歸私,財政部長李述德今(9)日將提出包括:限制多屋族利用人頭設籍坐享輕率、高價房屋分級課房屋稅,

一年內移轉非自用住宅加重課稅多項房地產加稅計畫。

"李述德 9日在立法院表示,為縮短貧富差距,將以租稅手段抑制不動產漲價"

李述德 9日在立法院表示,為縮短貧富差距,將以租稅手段抑制不動產漲價

立院財政委員會今日邀集財政部就「改善所得分配不公,縮短貧富差距」提出專案報告。李述德指出,國內貧富差距確有擴大現象,短期成因來自金融海嘯造成失業與減薪,導致中低所得收入下降;長期則是產業結構改變,人口老化。

以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統計,全台546萬個綜合所得申報戶,所得總額達4.6兆元,課稅前的所得差距倍數,97年及98 年分別是11.98倍及12.18倍,呈現擴大趨勢。

不過,財政部分析課稅因素對縮小貧富差距的影響,97年最高所得組稅前所得占總所得比重是52.8%,課稅後降為50.3%,減少2.5個百分點;相對低所得組則由4.3%上升為4.6%,增加0.3個百分點,顯示租稅對改善所得分配具有明顯效果。

在租稅對改善所得分配確有效果下,李述德今天也將就房地產飆漲恐進一步拉大貧富差距,提出擬以租稅手段,對房產持有與買賣者課徵重稅;其規劃如下:

一、地價稅持有多棟房屋者,目前以直系親屬設籍方式,可以達到多屋同享0.2%自用住宅用地優惠地價稅率的漏洞,改以限制凡是已成年的直系親屬,夫妻必須同處設籍,即只能享有一處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不能再分設二處,未成年子女亦須與父母同處設籍。

現行非自用住宅地價稅率為1%至5.5%,意即目前以分籍方式享受優惠稅率的房屋,地價稅將至少增加4倍。

二、房屋稅:房屋評定現值將從三年調整一次,修正為每年調整一次,以接近政府公定價格與市價的差距;目前房屋稅按使用用途,採單一稅率課徵的做法,將改視房屋價格高低分級課稅,住宅用房屋稅率目前只有1.2%,未來最高可達1.8% 。

三、土地增值稅:不動產在一年內移轉,土地公告現值沒有調整,導致土地漲價利益形容免稅,未來將就一年內移轉的房屋及土地的成屋及預售屋權利移轉交易,比照銷售稅制,在交易時按其交易價格加課一定比率的特別稅。

除對房地產加稅,財部也將動用查稅工具,針對豪宅、預售屋及豪華農舍做自用住宅使用者查稅。其中,豪華農舍因實際為別墅,與農業用途完全無關,半年間共追查1.2 萬餘棟,補徵地價稅超過5,000萬。
經濟日報╱記者楊毅、陳美珍/台北報導

"財部研擬租稅改革打房措施一覽表"

財部研擬租稅改革打房措施一覽表

李述德:1年內移轉非自用房產,課特別稅

炒房造成貧富嚴重落差,立法院財委會今午通過決議,針對房價不合理飆漲現象,短期內的多次周轉是元凶之一,因此提案要求財政部在一個月內提出「針對周轉次數、加重稅率或採累進稅率之作法」以遏止房價不合理飆漲現象,也進一步增加稅收,並達到租稅公平。同時,也將研議恢復開徵空地稅,但課徵權責仍由地方政府決定。

立院財政委員會今邀財政部就「改善所得分配不公,縮短貧富差距」提出專案報告。

財政部研擬多項房地產加稅計畫,部長李述德今提出一年內移轉非自用住宅及土地短期交易、預售屋權利移轉都將加重課稅,並限縮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條件,已成年的直系親屬及其配偶都以「一處」為限。

此外,內政部也將提出修正平均地權條例,將評定公告地價的時間,從3年縮短到1年。在地價稅部分,將透過修正土地稅法第17條規定,合理規範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增列「已成年的直系親屬及其配偶亦以一處為限」。

目前若民眾名下擁有多棟房屋,就能以直系親屬設籍方式,達到多屋同享0.2%自用住宅用地優惠地價稅率,財政部擬改以限制凡是已成年的直系親屬,夫妻必須同處設籍,也就是只能享有一處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不可分設二處,而未成年子女也只能和父母同處設籍。

國內不動產只要在一年內移轉,因土地公告現值未調整,促使土地漲價,也都未能課徵到土地增值稅,形同免稅。財政部擬將一年內移轉的非自用房屋、土地短期交易,以及預售屋權利移轉交易,一律比照銷售稅制,在買賣時按其交易價格加課一定比率的特別稅。

在房屋稅部分,為縮短與市價差距,財政部擬將房屋評定現值從3年調整一次,改成每年調整一次,並就高價房屋採分級課稅,同時也不排除按地段率調整房屋現值。現行房屋稅都是按使用用途,採單一稅率課徵,未來將改成按房屋價格高低分級課稅,促使住宅用房屋稅率從現行1.2%最高可達到1.8%。
【2010/12/09/聯合晚報/記者楊美玲/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