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部清查停車場養地

財部清查停車場養地

財政部和內政部已有共識檢討廢除停徵空地稅的解釋令,一旦復徵空地稅,以台北市、新北市的特定地區較可能開徵;但課徵與否是地方政府職權,財政部會尊重。

不過,為避免財團把閒置土地用來蓋停車場「養地」,財委會昨天通過決議,請財政部在半年內協調交通部等機關,修改相關法令;財政部也要在兩個月內,把台北市私有土地做為公共停車場的清冊送交財委會。

私人土地供停車場使用地價稅課稅原則

私人土地供停車場使用地價稅課稅原則

若復徵空地稅,做不做由地方政府決定,但必要時財政部會積極協調開徵。

國民黨立委羅淑蕾抨擊,很多財團養地都以興建停車場的方式,不但規避地價稅,還可以養地。

據她了解,有一家企業在台北市信義計畫區某塊土地,本來要繳七千多萬元的地價稅,但在申請建築執照前,先移作臨時停車場使用,是用千分之十的優惠稅率,結果只繳地價稅一千多萬元,兩年下來政府損失一億多元稅收。

李述德強調,過去缺乏停車位,政府必須鼓勵民間興建停車場;但現在面臨房價高漲、財團養地的問題,如何取得平衡,相關單位正積極研究。
【聯合報╱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停車場地價稅優惠未來調整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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