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貧窮 研議低薪族退稅/負所得稅制 所得重分配應有配套

搶救貧窮 研議低薪族退稅/負所得稅制 所得重分配應有配套

搶救貧窮,行政院不排除重啟「勤勞所得租稅補貼制度」計畫,並已交由經建會評估。財政部以行政院賦改會所擬退稅補貼方案為藍本進行研議,鎖定低薪族為退稅對象,適用5%第一級距稅率(淨所得50萬元以下)者,平均每戶一年可退稅約2萬元。

財政部高層官員強調,勤勞所得租稅補貼制度(EITC)目前仍然在評估的階段,由於其性質等同經由稅制採行的社會福利政策,與現有內政部如近貧方案、工作所得補助方案接近,未來仍然需要視政府政策及國家財政狀況,決定是否採行。

根據規劃,EITC的退稅補助退稅需符合「薪資所得者」,且全戶薪資總額在「貧窮線下」等兩大條件,扶養子女數愈多的家庭,可以獲得的退稅補助愈高。

財政部以賦改會提出的方案舉例,有薪資所得的家庭,全戶淨所得(包含薪資以外的其他所得,扣除免稅額等減免後)在48萬元以內者,即屬適用退稅的對象。

薪資所得在20萬或22萬元以下者,EITC的可抵減率按薪資所得的13%遞增,也就是每多賺一元薪資,政府提供0.13元補助。

薪資所得一旦超過了22萬或24萬元,就進入補助遞減期,每多賺一元薪水,補助就減少0.26元,直到接近48萬元的貧窮線上限即停止補助。

據評估,按照賦改會規劃的實施方案,政府每年需支付144億元到165億元不等給低薪家庭,但僅適用第一級距稅率5%以下的家庭可以受惠,其中又以扶養子女二名以上者,平均一年可獲得約2萬元退稅補助最多,估計約有90萬個家庭受惠。

但財政部指出,EITC對改善所得分配效果並不十分明顯,按照財稅資料中心的家戶所得統計分成十等分,按照賦改會的擬議方案,最高所得家庭與最低所得家庭的所得差距為20.29倍,實施EITC後降為20.16倍。
聯合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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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所得稅制 所得重分配應有配套

行政院有意實施負所得稅制度,屆時,家庭所得50萬元以下者,有可能退稅2萬元。針對這項研議中的政策,多位學者今天受訪時肯定指出,此一設計有助支持低收入民眾維持生活,但也應就補助時限、就業輔導,乃至提升消費稅,方可達到所得重新分配的目的。

行政院現由經建會評估,有意執行負所得稅制度,規劃適用5%第一級稅率者,每戶可退稅約2萬元。這項「勤勞所得租稅補貼制度」(EITC)目前仍然在評估的階段。

其性質等同經由稅制採行的社會福利政策,與現有內政部如近貧方案、工作所得補助方案接近。據評估,按照賦改會討論的實施方案,政府每年需支付144億元到165億元。

實踐大學財金研究所講座教授張春雄今天受訪時指出,負所得稅制度等於是一種社會救助的補貼,對於中低收入的民眾,當然會有幫助,不過,政府必須審慎評估財源,並要避免陷入舉債救助的困境。

「政府應有些配套,預防有些民眾,會因為要補助而偷懶。」相當支持這項政策的台大國發所副教授杜震華強調,這項措施可以「矯正」近年來所得分配惡化的情形,但可以透過就業輔導、限期補助等方式,以避免有民眾為領補助,而不願從事更辛苦而高薪的工作。

杜震華強調,目前台灣稅賦太輕,政府同時應該可以採用加值稅,但免除生活必需品進行課稅或是少課一些,讓富人多繳加值稅,而窮人則少繳;再以這種稅收支持窮人的社會安全和福利支出,當可大幅改善所得分配。

「這比傳統社會福利救助制度還好,因為社會福利會讓人民養成依賴習慣,而負所得稅制的條件是要有工作,也就是鼓勵人民去工作,才能有所補助。」

台北商業技術學院財稅系教授黃耀輝也肯定地指出,這項措施的社會福利意義,遠大於對經濟效果,可以兼顧社會公平正義。
【台灣醒報╱記者蕭介雲╱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