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加油站敗訴 兆亨向北市府求償一億元

撤加油站敗訴 兆亨向北市府求償一億元

台北市政府撤銷故宮旁加油站建照案,遭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敗訴,台北市長郝龍斌昨天表示「非常遺憾」,強調當初是因為故宮及附近居民反對,基於保護古文物,市府才勒令業者停工及撤照,市府考慮提出再審。

市府法規會主委葉慶元則怒批故宮態度消極、立場前後不一。

他表示,去年十一月,他曾多次致電故宮院長周功鑫,詢問故宮是否參加訴訟或協助蒐集資料,故宮卻以「不便介入」拒絕;內政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時,故宮代表也竟然說對故宮旁設加油站「沒有意見」。

葉慶元說,為有利訴訟進行,市府希望故宮能提出證據,證明加油站可能危及文物,故宮不僅提不出相關資料,立場也前後不一,「這場官司怎麼打得贏」?

他說,故宮九十六年十月卅一日以該加油站設置具高度火災或爆炸危險,函請市府廢止該加油站設置,考量加油站對古文物保存的風險及居民生活品質等因素,市府才會在同年十一月廿七日依法廢止建造。

對賠償問題,他說,兆亨公司主張,若法院不同意撤銷市府廢止建照處分,則提出賠償十九億九千八百六十五萬兩千元及相關利息的「備位聲明」,但行政法院已同意撤銷廢止建照請求,所以賠償部分法院皆未審理。

兆亨針對廢止建照處分,另外提出國家賠償訴訟,請求賠償一億卅四萬四百卅九元,目前台北地院審理中。不過,兆亨公司始終拿不出相關購地成本單據及財務資料,市府無從計算損失。

官員表示,此加油站用地百分之八十六為中央政府所有,兆亨是向國有財產局承租土地,租賃契約到一百年十二月卅一日屆滿,市府會持續和國產局溝通,研究是否提前終止租約。

台北市議員潘懷宗下午則在議會爆料,九十三年間,當時的里長及國產局官員,分別以信函建議當地興建加油站,讓原本要將加油站用地變更為公園用地的市府臨時喊卡,他懷疑有官商勾結,已向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檢舉。
【聯合報╱記者錢震宇/台北報導】201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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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亨 向北市府求償一億元

台北市政府對兆亨公司設加油站撤照案遭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敗訴定讞,主因法院認為市府提不出具體證據,證明在當地設置加油站,會對故宮文物造成重大危害。

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台北市都發局以故宮及勞委會的相關函件,向法院主張加油站會對故宮文物產生重大危害,卻未提出具體數據證明因果關係、發生機率;且當初核發建照時,應已考慮可能造成故宮潛在的損害問題,不能因一紙反對函,即廢止已核發的建照。

判決指出,業者曾委託一家技師事務所評估,報告顯示,新設加油站所增加的油氣濃度,對故宮影響微乎甚微;故宮自行找人鑑定,結果也是「尚可接受」。

兆亨公司也主張,若在故宮旁設加油站危險,那故宮旁的晶華飲宴中心及周圍停車場,同樣危險;都發局雖向法院主張兆亨的這些指摘是「臆測之詞」,但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兆亨主張符合經驗、論理法則,因而判決北市敗訴。

兆亨公司另具狀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國家賠償訴訟,向台北市都發局求償一億元;先前因本案的行政訴訟仍在進行中而暫停審理,行政訴訟定讞後,台北地院將進行國賠案的審理。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蘇位榮/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