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補貼 即日開始申請至8/13截止

住宅補貼 即日開始申請至8/13截止

一年一度的「住宅補貼」方案又來了!凡是年滿20歲、未達40歲的新婚族或是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只要名下無自有住宅,家庭年所得低於評定標準,即可享有每月最高3,600元的租金補貼,或是前兩年零利率、最高貸款額度220萬元

的購屋補貼。「住宅補貼」方案名額有限,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下個月13日截止。

住宅補貼3大類 設定排富條款

全台各縣市政府配合內政部營建署辦理的「住宅補貼」,分為三類:

1.租金補貼,每戶每月最高補貼3,600元。

2.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貸款額度最高220萬元,償還年限最長20年。

3.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貸款額度最高80萬元,償還年限最長15年。

「住宅補貼」申請條件具有「排富條款」,申請人必須無自有住宅,同時所得低於一定金額的家庭為限。

以設籍台北市的居民為例,申請人年紀必須介於20~40歲之間、新婚或育有子女,假設申請「購屋補貼」或「換屋補貼」,家庭年所得應低於223萬元;若是申請「租金補貼」,家庭年收入不得高於163萬元。

購屋貸款上限220萬 前兩年零利率

申請「購屋補貼」頭兩年屬零利率,不必負擔任何貸款利息,第三年起,依據申請人的家庭年收入是否小於50%當作分野,以及申請人的身份類別,採計不同的優惠利率。

同樣以台北市為例,假設家庭年收入低於141萬元,即表示年收入未達50%分位點,優惠利率依據台灣郵政2年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上0.042%;若是屬於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65歲以上老人、受家庭暴力侵害者及其子女、單親、重大傷病者、原住民、重大災害災民等,則以郵政2年定期儲金機動利率為基準,再減去0.533%。

打算申請住宅補貼的民眾,必需檢附的文件包括:

1.申請書。

2.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

3.租賃或修繕住宅的建物登記簿謄本、建物權狀影本、建物使用執照或建物測量成果圖(主要用途登記應含有「住」或「農舍」字樣)及土地登記簿謄本或已認定合法房屋證明。

4.家庭成員具備弱勢條件之證明文件(不具備下列條件者免附)。
【網路地產王/曾炳鈞/綜合】201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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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補貼申請 8/13截止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今年度「住宅補貼」即日起受理申請,8月13日截止;租金補貼每戶每月最高新台幣3600元,購屋補貼220萬元低利貸款,民眾可至戶籍所在縣市政府申請。

營建署表示,今年度預計補助 2萬4000戶租金補貼,提供每戶每月最高新台幣3600元,補貼期間為 1年;1 萬戶購屋貸款利息補貼,提供 220萬元額度優惠貸款利息補貼,最高償還期限20年;以及5000戶住宅修繕補助,提供80萬元額度優惠貸款利息補貼,最長償還期限為15年。

營建署指出,欲申請購屋貸款利息補貼民眾,須符合本人、配偶、戶籍內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或兩年內購置住宅並已辦理貸款條件,家庭年收入也應符合各縣市制定的不同標準。

營建署表示,今年度住宅補貼即日起受理申請至8月13日止,民眾可至戶籍所在地縣市政府提出申請,詳細規定及申請書可上內政部營建署網站查詢,或至各縣市政府政府免費索取;受理申請截止後,審查時間約為2至4個月。
中央社記者謝君蔚台北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