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kip to primary navigation
  • Skip to main content
  • Skip to primary sidebar

蔣小姐房屋

房市最新趨勢報導,房價行情分析,租屋購屋的教戰手則,貸款簽約注意事項,住家風水百科

  • 蔣小姐房屋
  • 買屋須知
  • 房貸須知
  • 稅務申報
  • 裝修風水
您現在的位置:首頁 / 房市新聞 / 房產景氣 趨勢分析 / 買屋防詐騙‧完成過戶再付款

2010年01月06日 由 蔣小姐

買屋防詐騙‧完成過戶再付款

買賣房屋糾紛不少,有時甚至會遇到詐騙集團趁機下手,銀行主管指出,如果買方要求把價金委託銀行信託,能有效遏阻詐騙,讓歹徒知難而退。根據內政部統計,去年第三季止,全台房地產消費糾紛達1,503件,且近三年都呈增加的趨勢,甚至有詐騙集團用假權狀騙取民眾購屋價金。

銀行主管分析,這類詐騙集團常用手法,是先向屋主租屋,趁簽約時騙取屋主身分證字號及權狀影本,再偽造屋主身分證及權狀,以屋主名義售屋。詐騙集團常以低於市價的價格售屋,民眾以為撿到便宜,詐騙集團也會要求買屋者在簽訂買賣契約時,就要交付頭期款。

銀行表示,由於歹徒可提出身分證及權狀,民眾往往依約交付頭期款,等到地政士將權狀送地政機關過戶時,才發現受騙;民眾買屋時如果要避免遇到此類詐騙,關鍵在過戶完成前都不要交付價金給賣方。

銀行建議,民眾也可在簽訂房屋買賣合約時,同時申辦「成屋買賣價金信託」,將價金存放於信託專戶,並要求等到房屋過戶完成,才將價金支付給賣方,這樣可以讓詐騙集團知難而退,達到防範詐騙的目的。

銀行也提醒,有些個案的賣方會要求在過戶前先領取部分價金,民眾已交付給賣方的價金便無法受到信託保障;此外,透過受託銀行管理信託專戶的買賣價金,雖可降低價金交付風險,但產權移轉或買賣標的物瑕疵風險,仍要靠專業不動產地政士及仲介商掌握。

【經濟日報 記者葉慧心 台北報導】2010-01-06


分類:房產景氣 趨勢分析 標籤:價金信託, 房地產消費糾紛

★所有的文章皆來自於網路蒐集整理書寫,提供讀者購屋、租屋的朋友們參考方向 ★ 文章皆有引用出處並註明來源,本站文章如有侵權,請來信告知、本站將立即下架該文章 ezn089sr@gmail.com

主要側邊欄欄

推薦玻尿酸淚溝改善
優質肉毒桿菌瘦臉
推薦飛梭雷射效果

推薦電波拉皮效果

優質微晶瓷隆鼻




© 2020 蔣小姐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