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同意反對都要懂 政策爭議看得透

都更同意反對都要懂 政策爭議看得透

一場文林苑都更案強拆風波,引起社會一連串批評聲浪,尤其問題重重的都更條例更是各界關注的焦點。為此,台北市緊急成立都更顧問小組因應,營建署日前也召開修法會議,逐一檢視住戶同意門檻、所有權人退場機制等細則。究竟現行都更法令有何缺失?未來法令將如何調整?

同意門檻低、建商強行預售 爭議案連環爆

文林苑都更案爭議點之一,即是住戶王家主張對於都更案進度並不知情,無法在第一時間拒絕都更,導致被強制併入都更範圍中。其實,這樣的爭議事件並非頭一遭。都更爭議

現行的都更流程主要分為劃定都市更新單元、都市更新事業概要、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與權利變換四大階段,前兩個階段主要是申請劃定、界定哪些範圍將劃定在都更案中,而都更事業計畫階段則是建商應提出計畫書,讓住戶了解該案的容積獎勵比例、財務成本規劃與未來住宅設計等,最後的權利變換,則是確定住戶能分回多少坪數。

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台北市都更顧問小組」召集人張金鶚分析,在第一個畫定都更階段,只要所有住戶當中,有一位土地或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提出同意書,即可申請畫定更新單元,都更事業概要階段的話,只有1 / 10的住戶同意即可,因為同意比例門檻低,很多都更糾紛因此而產生。

為了減少類似都更爭議再次發生,日前「北市都更顧問小組」提出針對都更條例做出5大修法建議重點,其中一項就是事前協商機制,劃定單元跟概要合併辦理,將同意比例門檻提高到1 / 2住戶,並要求劃定計畫出爐後,舉辦公聽會,以便民眾能有機會知道都更相關訊息。

建物拆除後才發建照  減少爭議發生

文林苑還有另一項爭議,也就是未同意戶王家不願搬遷,但建商已依法取得建照,並公開預售。如此一來,不僅有舊住戶不願搬遷,新住戶也認為自己買了房子,卻不能住進去,權益受損,雙方爭議衝突事件因而愈演愈烈。

張金鶚表示,依照現行法令,只要建商取得75%的住戶同意書,已可申請至都市更新事業計劃步驟,幾乎已經到了都更尾聲階段,合法取得建照之後,也就可以辦理預售等內容,這就是文林苑都更案中,最大爭議之一。因此「北市都更顧問小組」日前也建議修法,都更案應在地上建築物完全拆除之後,才可以核發建照及預售,避免同樣紛爭產生。

退場機制不健全 住戶難後悔

另外,現行都更條例中,所有權人的退場時機是否得宜,也是民眾關心的重點。依照現行法令,所有權人的退場時間,是在市政府舉辦公開展覽與公聽會時,然而,當時所有權人對於房子如何分配、能分回多少坪數、權利如何變換等細則都還不清楚。甚至有部分建商僅口頭說明規劃,在沒有提出具體規劃書的情況下,就要求住戶簽署同意書,事後假若建商反悔,都更糾紛很容易就產生了。

到時候,即使住戶想要退出都不容易,甚至還得自行舉證建商有詐騙、錯誤誘導簽署同意書,或是提出證據證明規劃方案與原本建商說明有所出入等證據,才有機會退回同意書。因此張金鶚認為,退場機制應有所修正,延後時程,讓所有權人有更多彈性的機會撤回同意書。

強拆違憲?如何解套?

都更條例中,由政府協助拆除一直有違憲的爭議,律州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蔡志揚表示,目前都更案,多希望在有限空間創造高度利益,因此當強制執行進行時,不免引起暴利、不公義等輿論聲浪。對此,該條例正在申請大法官釋憲,了解是否有違憲之虞,未來若要持續實行,也將配合修法調整,例如透過法院裁決後再實施,並交由法院執行強拆,藉由司法途徑減少紛爭的可能。

因文林苑都更引起修法討論還不僅於此,今年4月底,內政部營建署曾召開都市更新條例修法研商會議,大範圍研擬修法策略。主要方向包含都更條例第十條更新單元劃定範圍的同意門檻,可能從只需要地主與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比例的1 / 10,提高至3 / 5、甚至是5 / 10。

另外,實施者與住戶在都更中都扮演著重要角色,會議中也討論到,將提高同意都更的住戶比例門檻,營建署表示,諸多都更條例的缺失都將納入修法討論重點,希望在六月提出具體草案,增進都更品質與效率。

他山之石 以住戶為本

蔡志揚表示,都市更新的原意,應該是要創造更多人的公共利益,應該以居住者為主體,例如鄰國日本即是如此,最早實施的都更法令為都市再開發法,皆以地主自建案為主,甚至在2002年之後才納入建商擔任實施者,到目前為止,日本都更案中,由建商擔任實施者的案子僅有10件,2002年還制定「集合住宅重建促進法」,由地主組成都更組織,邀請建商加入,雙方以合作社的概念進行都更案。

反觀台灣,居民意識顯得較為薄弱,加上建商主導性強,導致都更案居民權益容易在龐大利益結構中被犧牲,蔡志揚建議,政府可以學習日本方式,制定都更特別法,讓政府公權力在過程審議、執行中都能達到作用,不應該求速效,應該以保障全民的公共利益為核心。

求助停看聽 都更不是夢

民眾也應團結一致,遇到問題可向近期台北市政府成立的「財團法人都市更新推動中心」求助,可上台北市政府都更處網頁查詢。

蔡志揚表示,該單位為百分之百官股法人,力求以公立第三者角色,提供民眾諮詢、鑑價等服務,但蔡志揚提醒,目前該單位仍屬於創立初期,未來是否能扮演超然角色,值得各方注意。另外,由於仲裁結果需要實施者與地主雙方同意,爭議性較小,建議民眾可尋找中華民國仲裁協會等有口碑、有公信力的仲裁機構協助。

文林苑只是眾多都更案的冰山一角,事件背後隱藏著眾多現行都更法令的缺失,值得各界省思,尤其是擁有老屋、懷抱都更美夢的民眾,更要仔細評估都更的力與弊,做足功課、剖析都更,未來,當都更條例修正較為完備,民眾才有機會一圓都更夢,以老屋換新屋。好宅王 房地專刊(撰文∕洪藍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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