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43%農地 禁農舍興建申請╱買農地 2年才能建農舍 5年才能賣

全台43%農地 禁農舍興建申請╱買農地 2年才能建農舍 5年才能賣

為了避免大量優良農地流失,農委會即日起要求各縣市政府,禁止所有特定農業區內集村農舍的興建申請。據統計,全台特定農業區約有35萬公頃,高達全台所有農地的43%;這項禁令實施後,不少有意利用農地興建的建案,勢將胎死腹中。

農委會水保局主任秘書簡俊發表示,過去政府推動集村興建農舍,設立農發條例的基本立法精神,是希望發展農村,且集村農舍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與農業發展,但10年下來,在特定農業區裡興建的集村農舍,已成為豪華農舍社區的亂象。

目前全台農地約有80萬公頃,而民國64年編訂的土地地目中,將適合耕作的優良農田列為「特定農業區」就有35萬公頃,占全台農地的43%。

特定農業區因為土地有規劃、景觀優美、銷售價格高,一直是建商眼中的大肥羊,不時用盡各種方式將農地變成建地或豪宅,已背離當初設立農發條例的原意,影響農業甚鉅。

因此,農委會上周發出行政命令,要求全台各縣市政府即刻停止在特定農業區內興建集村農舍申請,一旦農民未依法令規定,任意在特定農業區興建農舍,將可處6到30萬元罰鍰,可連續處罰,且可強制斷水斷電。

水保局也表示,未來執行的細節,將與內政部協商。
【聯合晚報╱記者彭宣雅╱台北報導】201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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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舍2年才能建 5年才能賣   最快年底完成修法 明年上路

為了杜絕有心人士炒作農地和農舍 ,農委會研議修正農業發展條例子法,將嚴格限制一般農地買賣方式。

新法將規範農民購買農地兩年後,才可興建農舍且農舍興建五年後始可買賣,以杜絕建商濫用農地大建豪宅銷售。預計最快年底完成修法,明年上路。

農委會水土保持局局長黃明躍表示,民國89年農業發展條例修正後,幾乎等於敞開大門,農地可自由買賣,買賣也沒有資格限制,導致任何人都可買賣農地,

因此造成目前鄉間大型、豪華農舍林立,有的拿來當民宿、有的當KTV,或者經營餐廳營業,甚至農地變成大型豪宅建地,變相使用。

監察院實地調查後,9月初糾正農委會與內政部,農委會立刻決定修正農發條例第18 條「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的子法。

未來,一旦農地買賣完成,兩年後才可興建農舍;五年以後,才可以再買賣這間已蓋好的農舍。

增加建商成本 阻止炒作農地

黃明耀表示,這是為了杜絕民眾購買一般農地後立即脫售,優良農地成為建商眼中的優良建地;而修正後的新法明定用「兩年」、「五年」拖延農地農舍買賣,未來將大大增加建商成本,可阻擋有心人士炒作農地、濫建豪宅。

修正後的法規將送交立法院備查,預計最快明年實施。

買賣農地的「農民」身分資格也將重新規範。黃明耀表示,對於「農民」的定義,未來要修法重新界定,農委會初步規劃,若有專業職業的人,便不能界定為「農民」,當然也不會允許蓋農舍。

根據目前法令規定,農地面積必須超過0.25公頃以上才可蓋農舍,而且農舍面積最大只能占農地總面積的10%,其他土地都必須耕作,或從事農業生產。

水保局承認,農發條例89 年通過後,將農地買賣的大門敞開後,要關起來確實困難重重。
【聯合晚報╱記者彭宣雅╱台北報導】2010/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