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13日 由 mark 租屋應該注意的事項 原則上租賃契約之成立,並不以訂立書面契約為必要,只須當事人對於租賃物之使用收益與租金之支付等租賃要素之彼此間意思合致,即得成立生效,且不以租賃物之交付為必要。 [閱讀更多…] about 租屋應該注意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