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花蓮有一起租屋糾紛,有房客投訴房東,說屋內的大門和電磁爐壞了,要房東修理,沒想到房東卻要求對方賠償,因為她認為在租約裡面就有說明,屋內所附的東西,都必須完整歸還,但房客沒辦法接受。 中天新聞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wbtZdhuhANYFNRPa99-16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