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土地蓋錯1個章 公務員判賠500萬

變更土地蓋錯1個章 公務員判賠500萬

蓋錯一個章,公僕被追償5百萬,她因此家破人亡,前台中縣豐原區地政事務所的校簿人員­「廖淑娥」,她被控二十二年前,因為她的疏失,誤把「山坡地保育區」的農牧用地,核對­成「建地」,導致建商蓋了房子後,被撤銷使用執照,建商獲得國賠一億七千多萬‧豐原地­政事務所向負責校對的「廖淑娥」求償十分之一,台中高分院更四審,判決廖淑娥要賠五百­萬,但55歲的廖淑娥堅稱自己清白,她借兩百萬打官司,付不出房貸,房子被法拍,丈夫­也跟她離婚,為此她痛哭說:「被害得家破人亡,找她這種最基層的小公務員栽贓,當替死­鬼。」
東森新聞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R3asjvr_WAaxwJYEDV_Bfw
地政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