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1 月 「貸款不足、合約無效」買房加註條款引糾紛 Posted at 21:28h in 房市新聞 by 蔣小姐 Share 台北有民眾想當包租公,準備投資買房,但就怕銀行貸款成數不夠,特別在合約書上註明「貸款不足成交價6成,此合約無效」,結果銀行審查後,發現最多只能貸5成,因此他向房仲說明「不能買了」,但房仲認為,買方名下已經有「二間房」,懷疑他早就知道銀行貸款不會超過5成,才刻意增加這項合約,因此發出存證信函。 TVBS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5nwNW4KdC0SzrhF9BXEYOQ Tags: 投資買房, 買屋糾紛, 銀行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