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買房子契約書可得睜大眼睛看清楚,有住戶投訴大樓一樓公共空間看的到卻用不到,因為建商在合約書上寫明要把廣場約定專用給一樓店面使用,雖然合法,但這讓住戶很不能接受,因為住戶擁有公共空間持分,每年也得繳交地價稅,卻無法享用,希望建商能刪除這條規定,把公共空間還給住戶。 中天新聞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wbtZdhuhANYFNRPa99-16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