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住戶,如果要裝監視器可得經過半數以上的住戶同意,新北市一名婦人,以防盜為由,在公寓大門內安裝監視器,想要掌握進出動態,但鄰居認為妨害隱私權一狀告上法院,一審判決拆除,二審還多判了精神損失1萬元。 民視新聞頻道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2VmWn8dAqkzlQqvy02E1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