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謄本 房仲直接登門 屋主不堪其擾

依照現行規定,土地或是建物第二類謄本,任何人只要支付20塊錢,都可以合法申請,不­少房仲就會利用這樣的方式,掌握土地所有權人的姓名和地址,主動出擊,登門探詢售屋意­願,結果常常導致有屋主抱怨,不堪其擾,隱私沒有保障。
東森新聞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R3asjvr_WAaxwJYEDV_Bfw
房仲探訪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