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不出房貸 房貸戶應把握「三延一減」

繳不出房貸 房貸戶應把握「三延一減」

受到國內失業人口不斷攀升的影響,銀行公會日前決議,若房貸戶本人或配偶為非自願失業者,除了可向原房貸行申請房貸寬限期,應把握「三延一減」,以降低日後還款壓力。

銀行業者表示,民眾可把握「三延一減」策略,除向原貸行要求延長寬限期、還款年限、還款間隔期及減低房貸利率當民眾無法償還房貸時,可在30天內向銀行提出證明,作為日後房貸寬限期之依據。

避免遭法院拍賣,銀行提供失業者六個月的寬限期,貸款戶只需繳納利息半年暫緩繳納本金。若以500萬元房貸為例,分20年還款,每個月本金利息平均攤還要2萬9,030元,若銀行給予六個月寬限期,寬限期內每月只要繳7,438元。

另外,若為雙薪家庭的房貸戶,當一方為非自願性失業者,則可要求銀行延長還款年限。舉例而言,若貸款同為500萬元,還款年限為20年來說,每月還款2萬5,372元;若延長至30年,則每月還款金額可降至1萬8,579元。

不過,台企銀則提醒民眾,上述方式都將導致房貸戶的總本利支出增加,並強調儘管民眾提出證明可順利申請延長寬限期,但這筆紀錄卻會在聯徵中心留下「協商紀錄」,對於日後申請小額信貸,額度及利率將會受影響。
住展雜誌. 2009-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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