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帶人看屋,管委會到底能不能收費,這個問題一直在社區管委會和房仲之間爭執不休,最近就有房仲公會發函給國稅局詢問,國稅局回函說管委會如果收帶看費,一個月收超過4萬依法就必須繳稅,超過20萬還必須辦理營利事業登記,同時開立發票。
新聞來源東森新聞: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R3asjvr_WAaxwJYEDV_Bf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