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店一位陳姓男子,租店面開便當店,卻因為房租糾紛,與房東言語衝突,後來竟然挾怨報復,找朋友助陣,留下2張寫了「喪」跟「嚴制」的紙條,房東心生恐懼、做惡夢,決定提告,法院認定陳姓男子的行為已經構成恐嚇,判處拘役50日,得以易科罰金5萬元定讞,不過房東認為這判決還是太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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