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個人擁有房屋數最高者,坐擁59間住宅,但據今年度最新統計,北市個人擁房數前五大戶房屋稅卻很低,擁59間者每年房屋稅18.6萬多元、平均每戶約繳3千元;排名第三、擁53戶者僅繳4.9萬多元,平均每戶繳938元,民呼太不公平。
學者批,政府加重房屋稅打囤房無效,應鼓勵將空屋以低價租給弱勢。
為抑制民眾囤房,財政部已完成房屋稅修法,將非自住稅率由1.2%~2%,提高到1.5%~3.6%,若名下超過4戶最高課稅3.6%;最快7月上路,明年5月申報房屋稅時適用。
最大戶竟擁59屋
而北市府上月統計個人擁房相關數據,經議員披露,其中最多者是一人有59戶。
《蘋果》進一步追查,今年北市前五大擁屋戶,房屋稅低得離譜;擁59戶者課18.6萬多元,其次是57戶者課13.9萬多元、53戶課4.9萬多元、47戶課11.6萬多元及46戶課16.7萬多元。
若換算平均每戶房屋稅,約為2、3千元;擁53戶者,平均每戶更只要繳約938元。
老屋較新屋稅低
北市稅捐處長黃素津說,房屋稅是以房屋評定現值,加成路段率(與房屋所在地段有關)計算。
現值評定標準含屋齡、結構、地段與坪數等,如30坪、屋齡30年公寓,房屋現值僅數十萬元,每年約繳3千多元房屋稅。
房屋現值10萬元以下還免稅,屋齡逾久稅愈低,戶數多、稅不見多。
她說,該53戶個案,其房子位於郊區的文山區與北投區,多屬小坪數且屋齡久、非豪宅。
北市稅捐處承認房屋現值被低估,如北市仁愛路「帝寶」現值每戶僅7~8百萬元,與市價每戶約3.5億元差很遠。
但北市府已對帝寶等豪宅課豪宅稅,使其從過去每戶房屋稅7萬多元,最高調到35萬元。
北市副市長張金鶚昨直言「中央法令太死」,盼財政部授權,讓地方政府重評舊屋現值。
數名財政部稅務官員昨說,舊屋主要建材不會因時間而改變、重評不合理,但縣市政府可調高路段率、讓房屋現值評定較符合現況。
民眾怨太不公平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副教授花敬群舉例,若有3間房子空著等漲價,可改以較高的市價課稅。另可以較低稅率鼓勵將空房出租弱勢。
北市議員何志偉說,房屋稅加重,也會對一般民眾造成負擔,應讓大戶以低價承租給民眾。
北市民眾劉小姐怨,名下文山區新屋繳4千多元房屋稅,友人在大安區精華地段30餘年老屋僅繳2千多元,名下50幾棟囤房大戶1間繳不到1千元,太不公平。
【蘋果日報╱林媛玲、陳瑩欣╱台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608/35880055
囤房53戶房屋稅惹議 稅捐處:48戶現值低於10萬
日前媒體沸沸揚揚報導,有一大戶囤屋53戶住宅,1間僅繳房屋稅900餘元,雖然並非不實,但是北市稅捐稽徵處澄清表示,因該持有人持有房屋多為面積10坪左右的小套房,計有48戶房屋現值低於10萬元以下。
依房屋稅條例規定免徵房屋稅,報載直接依據戶數計算平均稅額,與真實課稅情形有所差距,個案情形尚不足做為一般房屋案例之參考依據。
稅捐稽徵處進一步說明房屋稅係由房屋現值乘以稅率,而評定房屋現值的因子包括房屋構造標準單價、面積、經歷年數、折舊率及街路等級調整率等,故房屋的評定單價低,面積小,或經歷年數達30年以上等情形,均會使得房屋現值較低。
而且依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9款規定,私有房屋供住家使用,且房屋評定現值低於十萬元以下者,免徵房屋稅。
一般而言,以30坪左右,屋齡30 年住家用公寓為例,每年應繳納房屋稅為二、三千元左右。
房屋稅基係依據房屋現值計算,以台北市為例房屋現值約僅占市價20℅ ,臺北市致力健全房市,期使房屋稅基合理化,已於今年初公告自103年7月1日起調高新建房屋之構造標準單價,平均漲幅為現在所適用單價的2.6倍。
已針對新建房屋考量納稅義務人負擔能力,核實調高房屋稅稅基,但宥於財政部函釋限制,只能針對新建、增、改建部分適用,地方政府對於能努力部分已盡力,如欲全面調整房屋現值,有賴中央函令的突破。
另臺北市全國首創自100年7月起針對高級住宅房屋按所處路段率加價課徵房屋稅。
舉例說明,面積達260坪,總層數28層之高級住宅,未執行高級住宅加價課徵房屋稅時,僅繳房屋稅約19萬餘元,自100年7月起加價課徵房屋稅後,稅額提高至48萬餘元,使房屋稅稽徵符合量能課稅,對於高價房屋提高稅基,落實房屋評價合理化,期使房屋稅負擔公平合理。
【NOWnews 記者曾一禾/台北報導】http://www.nownews.com/n/2014/06/10/127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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