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最怕遇上惡房東,曾有房東趁房客不在時,進房檢查電器使用情況。修繕問題更占糾紛排行榜第一名,學生遇上租屋糾紛,除了找教官協助外,擁有租屋常識才能自我保護。建議學生應該在訂租約時要詳閱條文,對於房東的承諾也要列入特別約定事項。
訂金不能退,記得要收據
根據法律規定,訂金是拿不回來的,它可抵扣租金或是押金,但是當承諾租賃並付訂金,代表與房東訂下租賃約定,若事後反悔,房東有權沒收訂金。所以建議學生看屋,大概帶個三四百塊在身上當作訂金就好,反悔也不至於太過心疼。
價格談妥,決定承租後,付訂金時應要求房東開收據。收據的內容應包含:出租地址、房東姓名、訂金金額、身分證字號、預定起租日期以及付訂日期,以免房東收了訂金後,又拒絕承認出租。
押金有上限:不得超過兩個月租金
根據土地法第99條規定:「擔保金(押金)不得超過二個月房屋租金之總額」,超過部分得抵繳房租。押金及每期租金付給房東後,記得要請房東簽收,並妥善保存收據。
學生可在契約中預留提前解約的條款(如扣一個月押金或代找下一個房客),以免住不滿意又無法搬家,或提前搬走卻面臨房東沒收全數押金的慘劇。
向房東驗明正身
近年來曾發生多起詐騙租屋行為,歹徒以假支票承租房屋後再轉租,騙取多筆押金以及房租,房東與房客雙方受害。
崔媽媽公關部主任黃琡珺表示,拿租屋地址去地政事務所查證是最根本的作法,但比較麻煩,多數同學不會這麼嚴謹。但她建議,簽約前至少可要求房東出示房屋權狀或房屋稅單以及身分證,確定是屋主本人,保障租屋的基本權益。因為若非房東本人,原房東可以不承認「二房東」許諾的任何保證。
修繕問題要明定
黃淑珺表示,看屋時,一定要先仔細測試馬桶衛浴、廚房設備,注意屋頂、牆壁是否會漏水;特別是新粉刷、剛裝修處是否有遺留漏水、發霉的跡象。如果需要修理,一定要先在契約書上先行約定,必要時可以針對設備項目拍照,當成附件。最好事前在租屋契約中載明修復的權責,以及雙方在修復費用的分攤方式,以免日後發生糾紛。
找好房東好鄰居
房客應主動詢問房東是否有特殊的限制,例如可不可以釘釘子、養寵物、煮飯等等,瞭解自己能否配合房東的要求,作為篩選房東的依據。
選個好鄰居也同樣重要,不管是承租雅房、套房或是住家,如果需要與人共同租賃,不能忽視同住的室友。看房子的時候,可以多跟室友談話,了解室友的職業、作息,還可當場觀察公共空間的使用情形,可以幫助了解室友的生活習慣。
【聯合報 記者林韋任/台北報導】: http://mag.udn.com/mag/edu/storypage.jsp?f_ART_ID=179#ixzz32XxIx4ly
當學生遇上惡房東… 簽約要小心
每年六、七月為新鮮人謀職旺季,許多離鄉求學的學子們積極尋求落腳處,在學校宿舍有限的情況下,學區周圍的租屋成為首選,由於房東與學生糾紛也時有所聞,建議學生應該在訂租約時要詳閱條文,對於房東的承諾也要列入特別約定事項。
遇到惡房東,許多學生總是自認倒楣。剛從南部北上唸書的楊同學即為一例,楊同學偕同兩位高中同學共租公寓,住不到一周,卻先後發現屋內設備漏水、漏電,房東不認帳,只好自掏腰包修繕。更糟糕的是,房東竟要求三個學生簽署「替他追討樓上頂樓加蓋房客的房租義務書」。
對此,世新大學學生事務處王馨敏表示,剛到陌生城鄉的學生們急著找房子,「學生往往談了覺得ok就馬上簽約。」要避免遇到惡房東,「事前預防是最實在的保障!」
崔媽媽基金會執行主秘黃琡珺說,從一開始看屋,訂金是雙方約定承諾的費用,不要一次就把所有費用繳清,以五、六百塊為佳,以免之後有拿不回的爭議。
黃琡珺提醒,確定租屋後,「同學訂約時,務必詳閱契約條文。」從一開始條約應如何訂定,清楚註明與房東之間的權利義務。此外,特別是房東在簽約前答應的任何條件,簽約時也要清楚註明在契約書的「特定約定事項」,以免口說無憑生糾紛。
但由於一般坊間販售的租賃契約條文模糊簡陋,又以保障房東為主,學生族群可選擇崔媽媽基金會、或學校租屋機制所提供內容較仔細的租賃契約。
另外,修繕費用的責任歸屬,也是學生族群常遇到的爭議性問題。對於房東提供的設備,如水、電表度數,在簽約同時都要一一紀錄下來,並在契約上註明設備狀況及修繕權責,一方面可防止房東規避修繕權責,在交回房子時也方便點交。
如果真的遇到租屋問題的爭議,也應在第一時間找校方或第三團體協調。黃琡珺建議學生們,一遇到問題,首先要釐清相關的法律概念,找到自我立基點,不要等到一切弄僵了,最後演變成都是學生的錯。
【聯合報系校園特約記者林婉翎/台北報導】 http://mag.udn.com/mag/edu/storypage.jsp?f_ART_ID=47393#ixzz32Xxiy8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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