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近十年房屋稅增幅跟房價上漲不成正比,財政部可委託學者研究改善之道。 但他強調,房屋稅除了稅率部分由中央訂之外,其餘部分包括房屋核定單價、折舊與地段率,涉及地方自治,均由各縣市政府決定,中央政府能夠做的有限。
房屋單價並無統一
財政部官員表示,各縣市房屋構造標準單價當初訂定時並無統一,舉例來說,南部縣市可能因為人工較便宜,透天厝多是加強磚造建材,房屋層數比較低,標準單價就比較低;相較之下,中北部近年新完工鋼骨建案較多,折舊較少,房屋稅負擔也會比較重。
房屋稅與市價脫鉤
不過,房屋稅與市價脫鉤的問題,台北市稅捐稽徵處信義分處主任周美麗研究指出,台北市住宅大樓,最高總層數三十五層,房屋構造標準單價換算後每坪為三.六萬元;高雄最高總層數九十層房屋,換算每坪也才四.三萬元,與房屋市場價格大相逕庭。
交通情形房屋供求
周美麗表示,依房屋稅條例,房屋街路等級調整率(地段率),是以房屋的商業交通情形及房屋之供求概況,並比較不同地段之房屋買賣價格減除地價部分,所訂定的標準,這項定義太過空泛,使得各縣市稅捐處及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在調查或評審時,有如「只在此山中,雲深不知處」,無所適從。
三要評定房屋現值
房屋稅並非只按按房屋造價或市價 計算,包括房屋所在地段、建材、樓 層與屋齡都是計算房屋稅時的因數。
房屋稅為地方稅,由各縣市政府「 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房屋現值 」做為課稅基礎,繳稅期間每年五月 一日至卅一日,法定稅率最高為百分 之五,最低百分之一點二。
實務上,目前各縣市營業用房屋稅 率約為百分之三,住家稅率百分之一 點二,私人醫院、人民團體辦公處所 等非自用、非營業的房屋稅率為百分 之一點五至百分之二。
縣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依據以下三要件評定「房屋現值」:
一、構造別 (鋼骨造、鋼筋混凝土造、磚造等) ;
二、用途別(自住或營業用);
三 、樓層數(愈高愈貴)。
聯合報╱記者林上祚/台北報導 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MAIN_ID=414&f_SUB_ID=4054&f_ART_ID=299289#ixzz2kIGcx800
10年來房價翻倍 房屋稅為何沒跟漲?
近十年,不少地區房價翻漲,但平均房屋稅收只成長了二成。學者指出,房屋稅也是財產稅的概念,房屋價值若增加,理論上應繳較高的稅金;但房價上漲,房屋稅為何沒有同幅成長?
房價仍有很大落差
財政資訊中心統計,過去十年,除新竹縣房屋稅增加近五成外,其餘縣市只增加二到三成;台北市平均房屋稅雖是苗栗的四倍、嘉義縣的五倍,但台北市的實際房價比苗栗、嘉義縣都高,房屋稅收和實際房價仍有很大的落差。
根據財政資訊中心資料,北市每戶平均繳納一萬元房屋稅;其次是桃園、台中、高雄市,每戶繳稅金額在七千到七千四百元;再來是新竹市、台南,新北市約近六千元;南投雲嘉等縣市房屋稅在三、四千元。
屋價值高要繳高稅
問題是,為何十年來房屋稅金額,未隨房價倍數成長,五都與窮縣之間,又是誰少繳了?
玄奘大學財金系副教授花敬群表示,房屋稅是財產稅的概念,房屋價值高自然要繳較高稅金;例如,台北市平均房屋稅是雲林二.五倍,但平均房價可能是雲林十倍以上。
房屋稅也是地方稅
財政部官員表示,房屋稅是地方稅;近十年來房價大漲,但各縣市政府每三年只微調「地段率」,也就是調高部分路段房屋稅,幾乎少有地方政府設法對非自用住宅課以房屋稅規定的上限,導致稅負不公。
房屋稅卻不動如山
但官員也表示,決定房屋稅的三項變數中,房屋標準價格是依據房屋建照、材料分等級,有鋼骨、磚造等;過去三十年,除了宜蘭、新北市有調高房屋標準價格,多數縣市都沒有調整,這三十年水泥、磚塊、鋼筋都漲了,但房屋稅基準卻不動如山。
實際價格明顯失真
官員舉例,若以台北市房屋核定單價為例,鋼骨造大樓第卅五樓房屋標準價格,每平方公尺僅一萬元;磚造房屋更低,僅二千五百元左右,換算後每坪不到四萬元,和實際價格明顯失真。
房屋稅都應該調高
花敬群說,台灣房屋稅與地價稅結構性問題,都是有效稅率太低,稅基只市價一成,站在稅賦公平角度,都會與非都會區房屋稅都該調高;由於地方政府不願意當黑臉,因此只能靠中央政府透過修法解決。
聯合報╱記者林上祚/台北報導 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MAIN_ID=414&f_SUB_ID=4054&f_ART_ID=29928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