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廣告要賣鬼屋,相信很多人都很難相信,但在雲林斗南,路邊賣屋廣告就出現這樣的廣告看板,不但標註著賣鬼屋,還寫上近大賣場,機能佳,只要188萬,幾乎是當地行情價的6折。
貼出廣告的房仲業者解釋,這棟房子10多年前曾有當兵男子在家裡尋短,身為業者,本來就有義務要告知買方,乾脆逆向操作,寫明就是要賣鬼屋,鎖定特定族群還能省下麻煩。
雲林斗南外環道,電線桿上這張房仲廣告真的很嚇人,上頭2個大字寫明要賣的就是鬼屋,還標榜靠近大賣場,機能佳,只要188萬元。路人:「應該不敢買吧。」
房仲賣鬼屋,看得路人一頭霧水,實際到現場找這棟業者口中的鬼屋,就位在斗南後火車站,是一棟30坪的3樓透天厝,屋齡大約30年,被稱為鬼屋,因為確實曾有人在裡頭尋短。鄰居:「不乾淨啦,就是因為有當兵的自殺,都說清楚,買賣才會歡喜甘願啊。」
鄰居說,自從有人在裡頭尋短後,房子已經很久沒人住,現任屋主4年前法拍買下來,重新整理還是賣不掉,聽到屋主賣188萬,鄰居們也嚇一跳,因為這已經是當地行情300萬的6折左右。房仲業者吳文華:「鬼屋算我們的行銷手法,也不用再多解釋。」
房仲業者說他們都是基督徒,並不怕鬼,加上身為業者就有義務告知買方,乾脆就在廣告看板寫清楚,不但可以省下麻煩,避免買賣糾紛,也能吸引特定族群,廣告張貼2天,已經接到30多通電話詢價,5名客戶前去看屋。
聯合報╱記者陳信升/台北報導 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MAIN_ID=414&f_SUB_ID=4054&f_ART_ID=297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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