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判定都更條例部分條文違憲,對進行中的都更案衝擊最大,台北市首當其衝。台北市政府官員預估,預估約有400件進行中的都更案受到影響。針對大法官解釋,台北市長郝龍斌昨(27)日授權副市長張金鶚開會研商,下午並召開記者會說明。這也是張金鶚就任台北市副市長後,首次公開記者會。
張金鶚指出,大法官指出的三項違憲部分,在一年後才失效,換句話說已經完成的事情不受影響,但依法受理程序中的更新案如何解釋「還有釐清空間」。至於文林苑個案爭議,張金鶚認為大法官會議對強拆規定不受理,且不溯及既往釋憲結果不影響核定文林苑執行代拆作業。
整個民辦都更程序分為都更單元劃定、都更事業概要、都更事業計畫,計畫經地方政府核定後進行權利變換,最後申請建造、拆除施工。都更條例違憲的三條文均在「都更事業概要」階段,過去這個階段沒有審議機制,只辦理公聽會,同意比例只要十分之一。
張金鶚說明,修法若超過一年未完成,違憲的三項條文就會失效,進行中的都市更新案勢必造成影響,台北市政府將向內政部詢問後續具體做法,希望有全國一體適用的規定,讓台北市據以辦理。
台北市都市更新處長林崇傑表示,目前台北市有三百多件都更案正在申請都更事業概要,另有約八、九十件都更案正準備報核都更事業計畫,總計台北市約有四百件都更案受到影響。
張金鶚舉例,從都更的實務操作來看,現行十分之一的同意比率,可能讓一個建案有好幾個建商插旗,反而不好辦,比率調高後,有誠意的建商反而容易取得共識。張金鶚指出,台北市對都市更新條例的修法建議,跟大法官解釋方向一致,確立立法院未來修法方向,可望加速修法。他希望釋憲案能讓都更案打破僵局,避免不斷訴訟造成社會成本的增加。
【經濟日報╱記者葉小慧/台北報導】
內政部:有爭議的都更應緩辦
都市更新條例宣告違憲,雖一年內還有效,但已變得不確定,都更面臨停擺。內政部昨(27)日表示,希望申請中的都更案都照修法版本新程序辦理,有爭議的都更案緩辦,以避免日後訴訟的麻煩。
大法官解釋違憲的都更條例條文,需要調整的地方均在「都更事業概要」階段,過去此階段在民辦都更時,沒有審議機制,只辦理公聽會,且同意比率只要十分之一。
內政部次長蕭家淇表示,內政部送立法院的修正草案中,都已列入同意比例和審議機制調整,同意比例調高為十分之三。相關資訊的送達和公開聽證會部分,將在立法院審議時,建議在修法版本中列入。
蕭家淇說,一年內若未修法通過,現行都更條例違憲部分條文,將在明年4月25日失效,屆時全國都更案都將面臨停擺。避免這個問題發生,內政部希望修法愈快通過愈好。
至於現在依法受理程序中的更新案,若地方政府以現行條文處理都更案,恐引發爭議,台北市政府希望內政部有統一作法,張金鶚昨天因此致電蕭家淇,並預計30日進行拜會。內政部與營建署討論後,提出三個原則性方向。
蕭家淇說,大法官既已解釋違憲,進行中的都更案盼能依大法官解釋辦理,避免以後訴訟的麻煩。【經濟日報╱記者葉小慧/台北報導】
都更拆文林苑王家 大法官:違憲-民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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