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姓男子委託林姓好友投資房屋,林男卻成為「雙面仲介」,先和屋主談好售價,再跟謝報高房價,以「買空賣空」方式賺差價。新北地檢署將林男依詐欺取財罪嫌起訴。
買屋騙好友,偷坑4百多萬
起訴書指出,46歲林姓男子2005年在同學會和謝姓高中同學見面時,自稱從事不動產仲介多年,賺很多錢,可以替謝男在北部找屋投資;謝男在大陸工作多年,因此請林男物色房屋,謝信任對方,更將存摺交給林保管,讓他處理貸款。
林姓男子在各地找屋,卻暗中動手腳,林男2005年11月24日看上新北市永和區房屋,他口頭和郭姓屋主議價,約定以620萬元買屋;取得屋主同意後,馬上打電話給謝男,表示屋主願意賣675萬元。
謝男答應買屋,隨即由林男陪同,和屋主簽約買屋,並由林男付錢;林男付620萬元給原屋主後,就把55萬元差價收入口袋。
林男另在2010年5月1日和楊姓屋主議價,以1350萬元買下台北市民權東路的房子,再以同樣手法報高價格,謊稱房屋價值1760萬元,謝男不疑有他,付錢買屋,林男又賺410萬元差價。
謝男前年調閱不動產清冊時,發現林男一度是永和房屋的屋主。謝男向郭姓屋主詢問,才發現郭的報價和林男不同,控告林詐欺。
謝男說林男明明就是屋主,卻以仲介名義報假房價,若提前知情,謝不會買屋;林男則坦承若提前揭露自己的屋主身分,恐怕賺不到差價。
【2013年4月16日上午2:59/聯合新聞網/記者楊竣傑/板橋報導】
2仲介違法賺差價 詐欺罪起訴
台中林姓男子委託仲介售地,仲介公司鍾姓店長及謝姓女業務員斡旋,詐稱簽約價金內含服務費,騙取59萬元,遭依詐欺罪起訴。
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林男將台中市北屯區2筆共100餘坪土地,委託某仲介公司販售,並約定不向林男收取仲介服務費。
鍾男是某仲介分公司店長、謝女是業務員,與有意購買買方斡旋後,買方願以新台幣3548萬元價金購買土地,並另支付仲介服務費35萬元。
鍾男與謝女則向林男詐稱,買方僅願以3489萬元購買,林男同意成交。雙方簽約時,仲介公司刻意隔離買賣雙方,並向林男指稱,合約簽立的成交總價3548萬元,內含買方需支付的仲介服務費59萬元,順利詐取價差。
買賣雙方達成交易,因林男與買方親戚認識,事後雙方相識閒聊,林男得知買方已另付服務費,才知受騙。 台中地檢署依詐欺罪起訴鍾男、謝女兩人。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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