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條例修法 五大爭議攻防

都更條例修法 五大爭議攻防

「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即將在立法院展開修法大戰,已完成提案連署的版本有10案,重點鎖定在建立非政府機關協商平台、提高同意比例門檻、住戶是否可隨時踩剎車,以及地上物是否完全拆除才能領建照、強制拆除是否由地方政府執行等五大爭議。

都更條例 五大爭議攻防

包括行政院版、台北市政府版及多組綠營立委各自提出版本,一般認為,進入草案逐條審查階段時,會以行政院版、北市府版為主,而提案踴躍的綠營立委,可能會整合出一個共識版,變成三國演義局勢。

據了解,多數版本的訴求,集中在調高申請都更及實施都更的比例門檻,這將是審議時過招的重點所在;而引進第三方非營利機構處理都更爭議,也是另一焦點。

至於都更的「技術層面問題」,由於實務上已成為個案能否落推動的關鍵,因此包括是否由法院強制進行都更範圍內的地上物拆遷,以及是否規定須在建物全數拆除後,才能預售,主管機關也才能核發建照給都更實施者,都是各版本過招重點所在。

比較各法案的建議內容,較新的主張是:在都更的不同階段中,住戶都有踩剎車的權利;而未達最小分配單位的住戶,可依更新後價值扣除稅捐,或以現金方式作為補償辦法;此外,鑑價制度也不再由建商一手包辦,至少要由地主和建商共同選定鑑價機構,或是地方政府也加入行列,形成三方各選一家的局面,讓估價結果更為公平。

國民黨立委江啟臣指出,都更牽涉到產業、地方發展及建商、開發商、住戶的權益,問題多元且複雜,委員會上周排定專案報告及質詢後,發現內政部尚無完整的解決方案,且立委間都有不同意見,離逐條審查還有段距離。

由於個別條文具有爭議性,且尚未取得朝野共識,為加速法案的審議進度,內政與社福衛環聯席委員會今(1)日先就第19條及第27條條文修正草案進行討論,內容是縣市政府在擬定都更計畫時就要提出社福設施、社會住宅及其他公益設施需求計畫。【經濟日報╱記者徐筱嵐/台北報導】

政院版都更條例 二大重點有共識

立法院今(1)日將審查都市更新條例,營建署副署長許文龍表示,政院版本中變動最大項目,如同意戶門檻拉高、地上物未全部拆除不得進行預售等兩項修訂內容,已得到市場共識。未來門檻拉高後,有利實施者後續加速整合,目前就待立法院修法通過。

內政部政務次長蕭家淇表示,內政部已送出的都更條例修正案版本,有55條修訂、17條新增,可說是1998年實施都更條例以來最大的翻修,主要包括公有財產權益問題、確保各方利益問題,以及兼顧都市發展等三大部分。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玲、楊文琪、徐筱嵐/台北報導】

都更條例

都更條例版本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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