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管理員帶人看房違法 遭檢舉會開罰

大樓管理員帶人看房違法 遭檢舉會開罰

大樓房屋出租,常常因為房東忙碌或是人在外地,就把鑰匙交給管理員委託他們幫忙帶人看房,不過這樣的行為其實已經違法,根據規定,大樓管理員代管大樓中所有權人的鑰匙及帶看房屋,和酌收管理費都是屬於仲介的業務範圍,要帶人看房必須要有不動產經紀人的證照,否則只要遭人檢舉,就可能會開罰10萬到30萬元不等。

搶房仲飯碗?管理員帶人看房違法 

大樓公佈欄上貼著一張又一張房屋出租的廣告單,有的留下房東電話方便聯繫,不過有的甚至直接寫下要看房請洽管理室。記者:「我們可以去看房嗎?」大樓管理員:「可以,房東有交代鑰匙就有,我就可以帶你們去。」

管理員帶人看房

搶房仲飯碗?管理員帶人看房違法

果然一問管理員,就有好幾間房的鑰匙全都在他手上,房東不必出面,管理員瞬間就像是房仲替你介紹。大樓管理員vs.記者:「2間衛浴,然後這間可以看到85樓,可以看到50樓。」

不過管理員免費替房東服務,卻讓房仲業者認為大樓管理員搶飯碗,而根據規定,代管大樓房屋所有權人的鑰匙,或是帶看房屋,及酌收管理費都是屬於仲介服務,而要帶人看房必須要有不動產營業員的證照才行,否則只要有人檢舉,就會開罰10萬到30萬元不等。大樓管理員:「幫他開個門,替他介紹優點在哪裡,沒有(租出去)他也是要交管理費。」

消息一出讓管理員人人自危,有些大樓甚至不敢再幫房東保管鑰匙,就怕這樣的免費服務讓房東省了仲介費用,卻讓管委會荷包大失血。新聞來源 TBVS

大樓管理員帶看房 無照恐被罰

大樓出租,房東有時忙碌無法到場,委託管理員帶房客看房,行之多年。高雄各大樓從去年10月起,陸續收到內政部及市府地政處發出的警告單及宣傳海報,要求大樓拒絕未持有不動產營業員執照的管理員帶看房,否則要裁罰,有人因此被罰數十萬元。

「管理員伯伯,等下有房客來看屋,可否幫我帶一下?」經濟不景氣,不少小資族投資大樓小套房,賺租金增加收入,找管理員幫忙帶看房司空見慣,近來高雄市各大樓管理員頻遭人檢舉無照仲介房客租屋,還有房仲業者冒充房客要看房,暗自錄音錄影後,檢舉管理員。

一名保全公司陳姓主任表示,房仲業者認為大樓管理員帶看房屋是「搶飯碗」,才會祭出檢舉手段反制。

消息一出,管理員人人自危,連屋主寄放的鑰匙都不敢收。摩登國城大樓陳姓主任說,有些屋主人在外地,不方便隨時帶房客看房,管理員有地利之便,幫忙帶房客不會收取多餘佣金。

據了解,帶看房須有證照的規定行之多年,為符合民情,除非民眾檢舉,公部門對大樓管理員帶看房行為大多睜隻眼、閉隻眼。

只是近年來不少大樓發現房仲帶看房時進出頻繁,公共電費大增,還製造噪音,管理上不堪其擾,訂出房仲看房須收費規定,否則就不准進入大樓,雙方糾紛不斷,房仲公會因此找上民代,要求公部門落實執行。

高雄市地政處表示,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大樓管委會或保全公司雇用的管理員,代管大樓房屋所有權人鑰匙及帶看房屋、酌收管理費用等行為,都屬仲介業務範圍。

這項規定在民國92年已由中央發布,只要民眾檢舉,就會發文該大樓管委會,若屢勸不聽,稽查屬實就會開罰10萬到30萬元不等罰款。【聯合報/記者蔡容喬/高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