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間房子動輒數百、上千萬元,民眾多數得申請房貸才有能力圓買屋夢。但市面上房貸產品多樣、申貸與契約條款繁雜,民眾若對契約一知半解,恐怕落入房貸陷阱。專家提醒,簽約時須清楚本金、利率的攤還方式,並留意相關手續費用,及應享有30天契約審閱期。
留意本金、利率攤還方式 30天審閱期
一般房貸期間長達20~30年,民眾若有多餘資金可提前償還或轉貸,可能衍生違約金的問題。東森房屋加盟總部法務長周秉瀛表示,若在綁約期限內解約,銀行多會收取違約金,民眾在申貸時就須留意該銀行對違約金的收取方式與計價標準。一般而言,違約金以扣掉本金後的金額做為計算基礎才合理。
違約金利率為0.5~1%
信義房屋地政士專案經理林以德表示,通常違約金利率為0.5%~1%,假設綁約3年,第1年的違約金比率為「未償還本金」的1%,若民眾有貸款600萬元,在申貸的1年內即決定轉貸,則要負擔違約金6萬元。須注意,部分銀行會以「原核貸金額」加以計算,依此計算違約金將增加,民眾要特別留心。
周秉瀛表示,民眾若要精密控制房貸利息成本,須掌握銀行利率計算方式。銀行通常會給予2~3年優惠利率,因此民眾除比價選擇最優惠利率的銀行外,也要注意優惠期限過後的房貸利率。同時,民眾最好要求銀行在「利率變動」時應「主動」告知貸款人,並以通知到本人的方式如電話、書面掛號為佳。
利率變可要主動告知
此外,根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30日以內的合理期間,供消費者審閱全部的條款內容」。
林以德建議,消費者為保障自身權益應將契約帶回家研讀,並把利率及計算方式與承辦人員白紙黑字記錄下來,契約內容不能有空格,須針對每個項目詳細詢問承辦人員。
周秉瀛另指出,部分銀行會用低利率吸引民眾貸款,但附帶許多手續費,使民眾實際繳付的金額較高;民眾申貸時,須注意如開辦費、帳管費、鑑價費用等額外支出。
蘋果日報【黃怡樺╱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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