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才剛過,房市才要開始面對2013與江內閣的洗禮之際,市場上即漫延奢侈稅即將退場的說法。以今年六月奢侈稅實施滿兩年來看,某些市場派或投機派,心中難免希望能早日假釋出獄。
一些法令政策制定者或輿論則提出似是而非的奢侈稅無效論,主要內容包含奢侈稅稅收有限,且未能促成房價下跌,但造成交易減少,反而讓仲介受害與房市稅收減少等論點。然而,值此亂世,這些說辭反倒更加影響民眾心理!
奢侈稅不該被汙名
奢侈稅主要是針對不動產短期交易的懲罰性課稅,是因為我們的社會不認同短期交易的不動產投機炒作行為。制度上這樣規範,並選擇以此條文為基準,其實已經很客氣了。
平均地權條例第83條早已明文規定:「以經營土地買賣,違背土地法律,從事土地壟斷、投機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易科七千元以下罰金。」
若制度上將不動產短期交易認定為「投機」,並選擇以上述條文為基準,國內的房市應該會更安定也更親切。
近幾年全世界基本上陷入少數貪婪與多數不公的對抗。
幾年前的茉莉花運動,去年哈佛教授Michael J. Sandel寫的「錢買不到的東西」與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Joseph E. Stiglitz寫的「不公平的代價」,再再揭示社會價值的重要性,以及過度商品化與金權政制壟斷,對經濟、政治與社會的深沉為害。
我們的社會不是不懂得反省,只是這有限的反省聲浪,仍難以抗衡執政者為了短期虛幻經濟數據的一意孤行,難以自拔的官商勾結,以及商人們在法制修訂過程中,那最後的臨門一腳。
奢侈稅所規範的內容,意味著制度上對「懲罰投機」這個價值觀的小小堅持,卻也是當前相關制度上唯一的防線。
這麼難得且單薄的抗衡力量,卻這麼輕易的被拿出來檢討;而長期為害社會經濟的房市亂象與制度問題,竟還安穩的躲在尊重市場機制與火車頭產業迷思的保護傘下。要求奢侈稅退場的論點,確實有點過份。
奢侈稅應該「正名」,回歸平均地權條例83條「懲罰壟斷投機」的精神,修法列舉符合壟斷投機的各種條件,並且成為常態性制度。至於整體不動產稅制或交易所得稅等稅制改革,則是制度上本應推動事項,而非交換奢侈稅的條件。Yahoo!奇摩房地產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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