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敬群:國有土地活化 還是「死化」?

花敬群:國有土地活化 還是「死化」?

近來關於國有土地「活化」成為各界關注的議題,行政院在1月7日召開「國有土地清理活化督導小組」會議,並通過「活化資產永續財政方案行動計畫」,選定空軍總部現址、華光社區及台北學苑等三大重點開發指標性案件來推動。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表示,每個縣市都有1到2塊土地作備案,目前全國有8案已簽約或簽約中,另有13案正在洽談。

地上權標售

政府長期售出地上權,所收資金運作不明,讓人民不知是否都花在公務員18%。

政府華麗包裝賣地掏空決策

政府活化公有土地創造公共利益本是好事,也符合拼經濟的方向。但是,當前政府對國有土地「活化」的想像,仍不脫離「用華麗說辭包裝,盡快將土地資產轉為現金的策略,然後把錢分掉與花掉」的短視掏空模式。

雖說美其名成立了「督導小組」,但在欠缺國有土地經營利用的基本原則,以及個別土地使用計畫的討論評估制度下,政府便快速以憑空想像的「台灣華爾街」、「台灣六本木」開發計畫企圖迷惑國人,卻不說明為何這些土地要做這樣的規劃,而不做其他都市發展或人民生活所需的利用。

此外,因為國有土地禁止出售的原則,讓政府毫不猶豫,企圖以標售50年至70年的地上權方式來規避人民不希望出售國有土地的要求,卻仍然造成與出售土地一樣,人民不希望看到的結果。

地上權標售是否被拿去支付18% ?

決策當局並非不知道那麼長期的地上權標售,與出售國有土地的差別不大。都是讓政府可以在短期內取得龐大資金,而該土地就極長期成為財團或開發商興建豪宅或商場等「非公共」使用。

所謂的公共利益便只能期待政府在取得龐大資金後,會不會做些福國利民的事。亦即,政府透過國有土地處分所獲取的資金,制度上完全沒有規範該如何使用,是否被拿去支付18%或福利金的。如果這樣,政府處分公有土地就毫無正當性可言,再多的包裝仍無法保證這不是掏空國家與官商勾結的做為!

國有土地是重要的公共資源,「活化」不應只是「轉出現金」供該屆執政黨花用。在這種邏輯下,所有被「活化」的國有資產,將淪為「死化」的資源。這與當初人民要求不得出售國有土地的原因完全相同,但政府轉來轉去後,做的還是一樣敗家的事。

國有土地「活化」應有更大目標

國有土地的「活化」的目標應該更大,例如透過與民間土地權利關係過度複雜土地(例如共有土地、祭祀公業)進行交換分合,經由土地產權的重新調配,讓民間動彈不得的土地因此「被活化」,或興建住宅並與都市更新地區權利人進行交換,讓推動不易的都市更新因此「被活化」。

此外,政府不是不能透過地上權方式將國有土地轉出現金,但每屆執政黨應該都被限制可處分的規模,且地上權的期限也應合理限制,讓未來各屆政府都能擁有充足的公有土地資源,進行各種公共服務興辦使用。因此公有土地設定地上權的長期輪動制度規劃亦不可免。

終究國有土地是政府資本門的資產,若是由資產經營使用產出的連續性收益,當然可用於經常門的支出;但若是資產處分所獲取的資金,則應回歸資本門的資產累積。國家是永續的,是全體國民的,希望政府當局能念茲在茲。新聞來源 Yahoo!奇摩房地產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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