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室內裝修應注意事項

居家室內裝修應注意事項

又快過年了,很多民眾喜歡在年前居家裝修,除舊佈新,迎接新的一年,但現在有關家庭裝潢的訴訟愈來愈多,其中又以施工品質不良案件最多,其次是價格問題,往往裝潢時只有口頭約定,在付款時產生糾紛。

年前居家裝修應注意事項

為避免發生裝潢糾紛,事前的簽約與完工後的確認,消費者必須多加注意。

居家裝潢跟購買房屋一樣,都是件不簡單的事,在裝潢之前必須先作功課。一般消費者看到喜歡的東西後才會付錢購買,只有居家裝潢是唯一沒看到成品,就必須付錢的消費行為,消費者都要等到裝潢好了才知道是不是符合自己所需要的,但是因事先已經簽了約就必須付款。因此,當你準備要裝修室內時,必須注意一些事項,才不致於引發不必要的糾紛。

裝潢契約

為避免發生裝潢糾紛,裝潢之前必須先作功課。

消費者在找裝潢業者之前,不該再有「房子是我的,可以隨意修改」的錯誤觀念。因為房子是不能隨意更改格局,如果任意敲敲打打,很有可能破壞原本經過精密計算的建築物結構及耐震強度,影響到住家安全。

不能隨意更改格局

其次,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室內裝修時要委任合法的設計師辦理申請室內裝修執照,否則即觸犯了建築法,一經檢舉,就會被主管單位開罰。台北市政府從去年四月至今,已開出二百多張罰單,屋主或合法施工業者因未申請裝修許可証,一律處罰六萬元的罰鍰至完成補辦手續為止。

住戶如果要變更原有室內格局,包括要增設浴廁或變更居室隔間牆、分間牆及天花板,不管是敲除或增加,都必須委託開業建築師針對建築物使用材料等加以檢測,申請裝修執照並簽證負責,以確保整棟大樓的公共安全。

法院最近審理一件案子,一家餐館為了營業方便,在裝修時把隔間牆、分間牆打掉,後來把房子賣給別人,新買家在裝潢時才發現房子的樑柱及剪力牆被破壞,告上法院,法院判決賣方應賠償對方六七八萬多元,這個案子告訴我們,裝修時不要貪圖一時的方便,否則後悔莫及。

有些民眾為了把室內空間變大,將建築物原有牆面打掉,讓陽台可向外推出去,或是住在一樓的屋主擅自敲除樓板做樓梯通往地下室,這些行為都違反建築法的規定,可以處罰六萬元至三○萬元不等的罰鍰,至改善完成為止。

契約愈詳細愈好

很多人找業者幫忙裝潢,往往只有口頭約定,但是裝修費用動輒數十萬元或上百萬元,並且消費者與裝潢設計業者之間經常發生認知的差距,因此事前的簽約非常的重要,契約上面白紙黑字規定的清清楚楚,對消費者比較有保障。

通常民眾在裝潢的時候,往往只重視價格,卻忽略了施工品質的重要性,有些不肖廠商為了在預算內完工,就偷工減料或者事後追價,成為日後糾紛來源。所以在簽約時,契約內容愈詳細愈好,那麼,契約中應該載明哪些項目,又要注意那些問題?

裝潢契約的內容,最好包括工程總價、工期進度、設計費包含項目、建材種類、付款方式、退費方式、完工期、保固期等,如果消費者有特別的要求,還要簽立特約條款,倘若簽約後要修改內容,並應由消費者與業者雙方簽字同意;將來完工時,雙方即能依條約內容確認施工品質是否符合契約的規定。

在施工前,裝潢業者或室內設計師通常會規劃藍圖給消費者,包含現場丈量圖、平面配置圖、施工圖等,避免完工之後造成雙方認知上的落差。業者還會詳細列出建材的項目、規格、數量、品牌等,消費者若是發現建材種類品項與簽約款不同,可要求更換建材,為了保障權益,消費者最好留下建材樣本,或是將建材拍照存証,以確定花色與材質。

逾期可要求罰款

消費者裝潢時最擔心師傅工程做一半,發現利潤不敷成本時,就停止不做,中途跑掉,所以工程進度以及完工日期一定要載明清楚,才能保障自身的權益,尤其施工期一定要明確,逾期可要求罰款,通常是逾期一天罰款千分之一,裝潢業者才不會惡意拖延。

裝潢必須要花錢,工程款最好分為三部分支付,一是簽約時支付部分款,二是裝潢到三分之二付期中款,另一是尾款,完工之後確認無瑕疵、品質穩定再給付,而且要注意,很多裝潢契約中往往沒有載明保固期,所以消費者在簽約時最好要求訂定保固期,目前市場常見的保固期為半年到一年。

追加費用也是常見的爭議,很多裝潢業者有「低價標案,再行追價」的惡習,防範之道是在簽約時可寫明追加預算的上限,並註明「追加預算須徵得屋主同意」,以免不肖業者漫天要價。本文摘自元月5日出刊之《住展雜誌》375期房市話題,更多資料請上住展房屋網http://www.myhousing.com.tw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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