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捐地換容積 建商須跟政府買容積

取消捐地換容積 建商須跟政府買容積

內政部營建署長葉世文今天(30號)在年度記者會時表示,未來將取消「捐地」換「容積」,以後民間不得自行買賣容積,而是改由政府以市價訂定容積價格,也就是官方根據移入基地的房價行情來訂定,建商要取得容積只能透過政府。

要就跟政府買 營建署:捐地不得轉換容積

葉世文指出,目前基地開發容積移轉有兩種方式,第一種是直接向政府購買,另一種則是購買公共設施保留地,將土地捐給政府後,容積再移轉到預定開發的基地。

捐地換容積

內政部營建署長葉世表示,未來將取消「捐地」換「容積」,民間不得自行買賣容積。

而過去曾經有許多建商以低價購買公共設施保留地後,把容積移轉到其他建案,再以高價賣出獲取暴利,營建署因此將取消民間買賣容積移轉管道,未來建商必須向政府購買容積,價格由移入基地房價行情訂定,但目前計價方式還沒定案,會以區域實際行情作為參考,或是只比市價行情便宜一點作為誘因,不過現在還沒有實施時間,只能估計約在今年可能上路。

至於「捐地」不能換「容積」是否可能造成房價上漲,葉世文強調,建商要漲價總有很多藉口,但民眾不一定要照單全收。而對於還沒被徵收公共設施保留地的地主而言,日後地方政府出售容積,將專款專用都用在公共建設、徵收公共設施保留地上,就能解決地主問題。

此外,營建署也提到,除了「容積移轉」以外,未來也研擬設置「容積獎勵」上限,包括一般區域獎勵預計上限為20%,都更區域則是訂在50%。中廣新聞

容積獎勵將總量管制 都更上限五成

容積發放浮濫,影響環境居住品質,內政部營建署決定對「容積獎勵」進行總量管制,都更地區最多五成,一般地區最多給兩成,新制預定下半年實施,以後建築物想要長高變胖,恐怕沒那麼容易。

營建署同時將檢討容積移轉規定,關閉民間「捐地買容積」的管道,建商必須向政府購買容積。

葉世文昨天說,建商申請都更、綠建築、開放空間、停車場、開發規模等項目,政府都會給予容積獎勵,總量無上限,一旦獎勵過度或浮濫,建築物就會不適當變胖或長高,影響環境品質。

他說,未來容積獎勵將採取總量管制、設定上限,都更地區的容積獎勵總量上限為法定容積的五成,一般地區則為兩成。

在容積移轉部分,葉世文說,目前基地開發容積移轉有兩種方式,一是直接向政府購買,二是購買公共設施保留地,土地捐給政府後,容積則轉到預定開發的基地。但公共設施保留地價格便宜,建商捐了便宜的公設地,取得容積移入建案,一本萬利,各界頗有批評。

為此營建署決定關閉民間容積移轉管道,建商若需要容積,只能向各地方政府購買。葉世文說,以後地方政府出售容積,將專款專用在公共建設、徵收公共設施保留地。

新聞辭典》容積率

容積率是指每單位土地可蓋的建物面積比率;容積率愈高,代表可蓋面積愈大,土地成本跟著下降。建商取得土地後,透過容積獎勵或容積移轉,可讓建案「向上發展」。

例如某塊基地的法定容積為百分之五百,獎勵容積最多給五成,也就是百分之二百五十,合計為百分之七百五十。

容積移轉指將甲地的未使用容積移出,透過捐贈公共設施保留地、道路用地的方式,移轉到同一都市計畫範圍內的乙地使用。【聯合報╱記者何醒邦/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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