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置公設保留地 李鴻源:半年內提解編辦法

閒置公設保留地 李鴻源:半年內提解編辦法

許多民眾的土地被劃為公共設施保留地,無法另做他用。內政部長李鴻源昨天表示,目前公共設施保留地尚有兩萬五千公頃尚未被徵收,內政部會在六個月內訂定辦法,希望將不用的土地解編,還地於民。

公設保留地未用 半年內解編

台聯立委黃文玲昨天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時說,有些民眾的土地位於都市計畫區內,被劃為公共設施保留地後,遲遲沒有被徵收,但又無法自行使用,造成土地閒置。

營建署長葉世文表示,公共設施保留地指的是那些預留作為學校、公園等的用地。以學校為例,公設保留地劃定後,現因少子化,新學校不蓋,現有學校也減班,所以才未徵收土地,造成閒置。

葉世文表示,營建署會在六個月內訂出辦法,研擬土地解編的可行性。屆時會參考人口增長率因素,以及地方政府意見。

賣容積、換地、蓋屋

葉世文指出,公共設施保留地現在有三個解套辦法。首先是容積移轉,地主可將容積賣給建商;此外也可以和公有地交換,最後也容許民眾在公共設施保留地上面,蓋臨時性的建築。 他也坦言,多數民眾期待,若土地不需徵收,政府就應把土地還給民眾。 【聯合報/記者鄭宏斌/台北報導】

內政部長李鴻源

內政部長李鴻源表示,會在六個月內訂定辦法,將不用公共設施保留地解編,還地於民。

公設保留地遲不用 李鴻源:允提解編免稅

台聯立委黃文玲質詢內政部長李鴻源時建議,針對沒有使用的公設保留地,應該歸還給民眾。對此,李鴻源承諾半年提出解編辦法,會針對沒有使用的公設保留地還給民眾,也會向財稅單位積極爭取免稅。

台聯立委黃文玲質詢內政部長李鴻源時指出,如果被畫為公設保留地,但後來卻取消使用,沒有被徵收,被限制的土地是否就應該歸還給居民。李鴻源表示,半年內會提出辦法,一定會把沒有使用的土地,解編還給民眾。

『這部分土地我的數字大概是兩萬五千公頃,我們六個月內半年請營建署檢討,假如沒有使用的還給民眾,半年會有辦法出來,然後不用的解編,不用的還給民眾』

除了解編之外,李鴻源也說,會跟財政單位進行溝通,爭取免稅。

『至於說你被徵收沒有使用,要不要繳稅,這我們會跟財稅單位來談,我們讓他不要繳稅』

不過,營建署也說,如果未來人口增加,恐怕就會找不到土地蓋學校,因此辦法會參考人口成長率與地方政府的意見。中廣新聞網 蕭照平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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