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宅條例走入歷史 閒置用地評估建社會住宅

國宅條例走入歷史 閒置用地評估建社會住宅

住宅法施行,實施四十五年的國宅條例走入歷史,政府將不再興建國宅,現存國宅餘屋一百卅六戶,多為商店住宅,有的是黃金店面,內政部有信心完全銷售出去。

營建署表示,國宅條例「落日」後,仍有一百一十三公頃的國宅用地,分布在新北市林口選手村、桃園縣等八、九個縣市,營建署已依內政部長李鴻源指示,評估興建社會住宅。

由於台北市將在二○一七年舉辦世界大學運動會,擬將選手村蓋在新北市林口運動公園現址,因林口當地居民強烈反對,台北市政府在行政院協助下,決定在國宅條例落日之前,以國宅條例的法源,興建三千四百戶「國宅」做為選手村。

營建署副署長許文龍表示,這可能是以國宅名義興建的最後一批國宅。
【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空喊社會住宅 34萬坪國宅地任閒置

實施四十五年的國宅條例走入歷史,,但全國卻仍有高達一一三公頃(換算約三十四.二五萬坪)的國宅用地閒置。

國宅用地

全國國宅用地分布情形

學者批評,政府先是任這些國宅用地閒置,雖口說評估興建社會住宅,結果卻是讓價值最高,且交通便捷、生活機能等最適合發展社會住宅的林口國宅用地,拿去蓋世大運選手村,未來還擬賣斷,根本是心口不一。

根據國宅用地統計資料,當初使用國宅基金取得的全國國宅用地的原始成本約三十.九一億元,如今光是一○一年度公告現值的價值便高達二二五.五八億元,若是以市價計算將更高。

其中以新北市林口國宅用地最值錢,今年公告現值便高達一一八.九一億元,這塊國宅用地也是學者口中具備交通便捷、生活機能等社會住宅條件地點,但卻被選為世大運的選手村,未來更擬以賣斷方式處分。

五都中,除台北市外,其餘四都均有閒置國宅用地。新北市主要分布在林口、三峽、淡水及中和四個行政區,取得時間均相當早,其中以林口部分國宅土地取得時間最早,大約是一九八○年八月,其餘均是一九九一年以後取得,閒置時間均超過二十年。

這四區合計土地面積約八萬六四○二坪,除中和國宅土地較小,僅一三三.六九坪外,其餘地區均相當大,林口約有七萬一二九八坪、三峽約八八七二坪、淡水約六○九六坪。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張金鶚認為,只要配合區域交通建設,這些地均具備社會住宅的條件,也可彌補社會住宅嚴重短缺問題。

日前內政部長李鴻源已指示,要求相關部門針對現行國宅用地選出適合興建社會住宅地點,但新北市國宅用地似乎已各有用途,要轉做社會住宅的難度相當高。

林口國宅用地蓋世大運選手村 未來恐被賣斷

根據相關部門已訂定的活化計畫評估,林口國宅用地研擬做為二○一七年的世大運選手村,等到世大運結束後,經過整理再以賣斷方式處分;淡水國宅土地早在二○一○年已將使用分區變更為遊憩用地,並配合新北市政府以合作方式開發休閒遊憩園區;三峽國宅用地研擬朝高密度住宅開發或住商混合方式,並採取BOT或地上權開發。

至於其他縣市國宅用地的處理方式,也不外乎採取BOT、地上權方式,或是委由國產局標售土地,社會住宅規劃似乎不是選項之一。

學者批評,對照目前社會出現的籠民現象及房價高漲難題,政府應將國宅土地適度用在興建社會住宅,照顧社會上弱勢民眾,而非只是想要藉由變賣國宅土地,或是採取地目變更方式,將土地做為其他方式使用。〔自由時報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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