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屋佔畸零地 怒告賣家 婦寧賠90萬不繳罰金

買屋佔畸零地 怒告賣家 婦寧賠90萬不繳罰金

新北市一名王姓女子,3年前花了630萬元,在新莊買下一棟透天厝,動工改建前卻被告知,屋前一塊0.12坪土地,是另一位地主所有,因此控告賣方詐欺,法院一審判罰12萬元,但賣方堅稱毫不知情,還說寧可花90萬元買下畸零地,也不願支付罰金,二審法官採信判處無罪。

小巷內這棟兩層樓高的紅磚屋,原本3年前就要改建,至今空空如也、沒能動工,因為王姓屋主當年花了630萬元買下以後,卻被一名鄭姓地主告知,佔用到他0.12坪土地,屋主回頭找上賣家,怒告詐欺。

對於這樁土地糾紛,鄰居知道的並不多,里長也是側面推敲,沒有得到當事人證實。不過攤開報紙,這大小相當於0.12坪,大約是一個人站立的空間而已。

挨告的原屋主,一審遭法院判罰12萬元,不甘心繼續上訴,她向法官堅稱,不曉得有佔用他人土地,寧可賠上90萬元,讓新屋主買下這塊畸零地,也不願繳交這筆12萬元的罰金。

90萬元抵0.12坪,換算下來一坪大約750萬,比起不少台北市中心精華區,都要來得值錢,儘管最後,原屋主獲判無罪確定,但這樁土地糾紛,讓買賣雙方和氣大傷,也為此傷透腦筋。新聞來源 民視

占鄰0.12坪挨告 婦寧賠90萬不繳罰金

0.12坪的地,要價90萬,新北市一名王姓女子98年期間,以630萬的價格購買新莊一棟透天厝,準備動工改建,才發現房屋前方有一塊0.12坪的土地,是另一名地主所有,控告原屋主余姓婦人涉嫌詐欺,法院審理後判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但余姓老婦人堅持自己不知情,上訴說「寧願出90萬元購買畸零地,也不願付12萬元罰金」,高院法官採信,判罰無罪。

購屋糾紛

新北市一名王姓女子,3年前花了630萬元,屋前一塊0.12坪土地,控告原屋主余姓婦人涉嫌詐欺。

巷子裡頭2層樓老房子,水泥砌紅磚,這棟房子原本要改建,卻荒廢3年,因為土地糾紛太難解決。記者林韋龍:「打官司的重點就在於,(房屋占用)有一塊大小0.12坪的畸零地,大概像這塊報紙一樣大小,現在要價90萬元。」

這塊報紙大小的土地,相當於0.12坪,地主開價90萬元,導致房子不能改建,起源是98年6月,王姓女子以630萬的價格,向余姓老婦人買房子,要改建才發現占用別人土地,告原屋主詐欺,5月法院判罰12萬元。

余姓老婦上訴,堅稱自己不知情,而且,她寧願付90萬元,幫忙解決土地問題,也不願意付12萬元罰金,默認罪刑,法官認同,改判無罪。

新北市思賢里長卓茂松:「他(畸零地主)就不讓她建啊,讓她建的話以後都更,就多一份困難出來。」

結果房屋仍然無法改建,工程停滯,其實,這張報紙大小的土地,0.12坪90萬元,換算成1坪,變成750萬,土地價格非常高,比台北市中心很多土地都值錢,當地房仲表示,如果真的只有0.12坪的大小,新任屋主可以依法,空出這一小塊土地繼續改建。
新聞來源 Tvbs 記者:林韋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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