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婦人石陳玉珠不滿門前路燈太亮,多次提議遷走,但遭對面鄰居黃淑子反對,雙方因此爭執,石婦竟在家門裝設3支強力探照燈,每晚照射黃家「以牙還牙」,今年4月又大罵黃婦:「叫人把你堵死、捅死,用電火把你射死」,被提告恐嚇,高雄地院昨判石婦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
探照燈夜照鄰宅 婦判拘40天
稱有人經過才亮
《蘋果》昨造訪石婦,石婦不在,家門口的3支探照燈已拆除,其夫石居福受訪表示不服判決,已上訴二審,稱當初因停在門口的車子被砸,才裝「感應式」探照燈,「有人經過才會亮,哪有一直用強光照對門?」黃婦則說:「附近鄰居基於治安考量,沒人同意遷移路燈,不是只有我一人反對。」認為石婦不應針對她出言恐嚇。
罵「歸家死了了」
檢方起訴指出,今年4月16日上午,石婦見黃婦現身家門,竟以台語辱罵:「叫人把你堵死、捅死在內底,用電火把你射死」、「堵死人都沒代誌,何況是罵人,沒聽你在哭,要告你去告,沒在驚」、「拿修車傢俬來槓乎伊死,臭機歪,告到死都一樣,歹心,黑腸肚要死,初一、十五歸家死了了,你要卡注意耶!」等語,黃婦提告後,檢方依恐嚇罪將石婦起訴。
石婦否認當街罵人,但法官傳喚案發時騎車經過的路人及兩名鄰居,都證稱聽到石婦辱罵、恐嚇黃婦,因此判石婦有罪。全案還可上訴。
律師許淑清指出,若以探照燈持續且強力照射造成鄰居身體不適,可能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妨害安寧秩序罪,受損害者還可舉證提起民事排除侵害訴訟,請求對方停止強光侵害行為。 蘋果日報【王吟芳╱高雄報導】
探照燈照鄰 判拘役40天
高雄石姓老婦住處騎樓裝設3支強力探照燈,照射鄰居起爭執後,又涉嫌辱罵「三字經」、恐嚇對方,被高雄地院依公然侮辱、恐嚇等罪,判處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
據了解,65歲石姓老婦住在高雄市仁武區澄仁東街,一樓騎樓樑柱裝設3支強力探照燈,鄰居因不滿被照射而抗議,發生爭執。
今年4月16日上午9點,石婦在家門口,涉嫌辱罵對門黃姓女鄰居「三字經」,又以台語「用電火把你射死」等語恐嚇她,黃女因心生畏懼提出告訴。
不過,石姓夫婦則表示,家門前路燈長年強光照射,嚴重影響全家睡眠,曾要求遷移路燈,但對面鄰居黃女不同意,並起口角衝突,因對方言語挑釁,他們才在家門口裝設3盞探照燈,對著黃家照射,每次僅開15分鐘,只是希望對方也感受被強光照射的痛苦,並否認言語恐嚇對方。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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